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32批)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8-07-05 02:16
商丘市睢阳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70
反映情况:
商丘市睢阳区陆河乡陆河水厂西侧,商丘市康浩建筑构建销售有限公司(门牌名称是康浩复合材料制品销售有限公司),露天生产化粪池,喷浆过程中造成较大粉尘,污染严重。该公司非法占用耕地,无任何相关手续,不具备生产条件,以销售名义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
商丘市康浩建筑构建销售有限公司全称是商丘市康浩复合材料制品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美英。该公司位于睢阳区路河镇路河水厂西侧,租用路河镇李汉楼村委会原老林场土地,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附商丘市国土资源局睢阳分局证明函),总占地面积(含厂外道路)为24亩,属于合法用地。该公司于2017年7月份办理环评审批手续,10月份投入生产使用,2018年1月份竣工验收。该公司主要以水泥、石子、钢筋网为原料生产化粪池,主要生产设备搅拌机、吊车等。生产工艺:平整土地-砖砌模具-做混凝土模具外壳(水泥、沙子配比经搅拌机制成水泥)-钢筋骨制作-钢筋混凝土预制-机械脱模-安装罐体内分仓隔板-成型,成型后在院内自然晾晒,其生产过程中没有喷浆工艺。
环评及验收报告显示:粉尘产生环节主要是搅拌车间搅拌机产生,搅拌车间产生的粉尘经“搅拌除尘系统+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经现场核查,该单位搅拌车间物料进出口封闭不严,厂区道路未硬化。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接件后,睢阳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按照第一时间接件,第一时间处置的原则,根据案件情况,区环攻办立即下发《交办单》,由区环攻办督办,路河镇人民政府、商丘市环境监察支队睢阳大队配合落实。并责令路河镇政府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附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停业整顿。对物料进出口封闭不严现象和厂区主要路面未硬化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立即整改。现企业生产搅拌车间进料口、出料口已经封闭(附整改后图),厂区内主要道路已经修建完成,整改到位(附施工图)。待整改结束后方可恢复生产。整改责任人:环保网格员宋信民、史爱民。
问责情况:
无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