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5月份空气质量奖惩情况的通报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8-06-05 07:43
按照污染指数计算方法,依据各县(区)PM10、PM2.5两项主要考核因子综合计算得出污染指数,5月份各县(区)污染指数分别为:示范区3.043、梁园区2.900、睢阳区2.828、夏邑县2.329、虞城县2.285、睢县2.271、民权县2.257、柘城县2.215、宁陵县2.214。
示范区在三区中空气质量最差、睢阳区在三区中空气质量最好,夏邑县在六县中空气质量最差、宁陵县在六县中空气质量最好。经研究,决定对示范区和夏邑县分别财政扣款50万元,对睢阳区和宁陵县分别奖励财政资金50万元,所有奖罚资金由市财政局通过财政账户直接划拨。
希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商丘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编辑: 田笑歌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