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精髓要义 强化责任担当
——访睢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张岩
本报记者 王正阳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8-05-16 07:39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自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有了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反腐败国家立法,有了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委是如何抓好学习贯彻落实的?近日,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睢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张岩。
记者:你对监察法有什么认识体会?
张岩:首先,这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9章69条,明确了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领导体制,明确了监察工作的原则和方针,规定了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也赋予监察委员会必要的权限,规范了监察程序以及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其次,监察法是公权力监督利器。监察法明确监察机关将对6类对象进行监察,明确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3项职责,保证监察机关能够有效履行监察职能。
记者: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睢阳区纪委监察委是如何做好学习宣传贯彻的?
张岩:《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睢阳区纪委监察委高度重视,迅速、周密组织学习宣传活动。一是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监察法重点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领会理解和把握,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意识,提升办案思维的严密性周密性。二是突出实效,第一时间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和其他党员干部征订学习辅导用书800余套,采取集中学习文本、座谈讨论要点、分散自学细节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活动。三是突出创新,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各级纪委监察委网站、报刊、杂志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学习掌握监察法条文,学习权威媒体对监察法的重要评论、图解,学习专家学者有关监察法的解读、访谈文章等。
记者:就贯彻落实监察法,依法履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睢阳区纪委监察委下一步有何打算?
张岩:一是进一步深化学习,从5月中旬开始举办全区科级以上干部监察法学习专题培训班,用四个月的时间,让全区县级干部和科级党政一把手对监察法达到熟知熟会。二是运用全媒体平台加强宣传,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清风睢阳”微信开设监察法宣讲,组成监察法专题宣讲团,分赴各区直单位和乡镇办事处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巡回宣讲。三是开展检验学习成果系列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每人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6月上旬举行监察法学习演讲比赛;6月中旬组织监察法知识测试、知识竞赛。四是结合睢阳区实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监察法执行运用上狠下功夫,确保监察委有力有效履职、快速形成战斗力;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我作为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一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做到群众对什么问题有意见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韧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