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践行“四种形态” 强化执纪问责
王春雨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8-03-30 06:27
去年以来,睢县纪委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强化执纪审查,坚持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把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作为检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标准。
该县以夯实第一种形态为基础,以约谈机制建设为抓手,把保护、教育和挽救党员干部作为执纪审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抓早抓小,努力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全年各级党组织共约谈党员干部710人次,其中科级干部169人次。同时以合理运用为关键,坚持宽严相济,不断转变执纪理念、改进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98件,占43%;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229件,占50%;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28件,占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4件,占1%。
该县还以强化震慑为保障,严肃查处了某乡原村党支部书记孟某利用职权冒领国家粮食补贴、优亲厚友办理低保、骗取征地补偿款等违纪违法问题和某乡原村党支部书记和某对抗组织调查、大操大办丧事、违规办理低保五保、欺压人民群众等违纪违法问题,查实之后,县纪委分别给予二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过在一定范围内宣读处分决定,剖析案发原因,做到以案说纪、以案释法,放大第四种形态的震慑效应,强化了不敢腐的氛围,为前三种形态的实施提供了更大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