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尊严不容亵渎
吴 涛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8-02-27 06:28
近日,一则事件引人关注并持续发酵:两名男子在南京抗日碉堡遗址前身穿仿制二战日本军服拍照,照片在网上传播后引起广大网友的强烈愤慨和严厉谴责,南京警方在调查后将涉案违法行为人唐某、宗某抓获并依法以寻衅滋事分别予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
两名男子的行为无疑是一起荒唐的“闹剧”。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会员费仲兴老人评价这种行为“非常愚蠢”“非常可耻”;“@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在新浪微博发文,强烈谴责其“岂能拿民族伤痕开玩笑”。
历史不应被遗忘,更不应被亵渎。遗憾的是,类似的荒唐之举不止一次地出现:前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前夕,两名青年在大屠杀发生地扮日本武士拍照;去年8月,4名男子在上海四行仓库抗战遗址门口身穿日本军服留影;纪录片《二十二》中慰安妇受害者们讲述亲身经历时的表情被人制作成“无语凝噎”“我真的委屈啊”“不知所措”等表情包;歌曲《黄河大合唱》遭人恶搞,甚至还有人将国歌《义勇军进行曲》篡改成《股市之歌》;最近,上海一男子竟然在某个400余人的微信群里散布“南京杀30万人太少”的言论……
这些荒唐行径,均属“把无知当有趣”的无底线娱乐行为。须知,娱乐要有原则、要有边界,要有一个“度”的拿捏。想在网上吸引关注度,本无可厚非,但不能为此而丢失了底线。大众娱乐要遵循大众审美情趣和价值观,靠哗众取宠来博取眼球终究是不会长久的,肆意妄为地恶搞更是不能容许和没有立足之地的。
对于遗忘历史和亵渎国家尊严、民族情感的少数人及其丑行,大多数人给予一致的谴责,说明大家有着正确的是非观、历史观、荣辱观和法制观。但捍卫历史和维护民族尊严,不仅需要个人自觉,还要靠法律的全方位护航。正如警方郑重提示的,公民个人的行为切莫挑战国家与民族的尊严,在公共场所和公共网络空间的一切行为都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因此,要不断提高保障民族尊严的法治水平,对于“跳梁小丑”们类似的违法丑行,形成“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给予应有的法律惩处,让“跳梁小丑”无处作秀、无处藏身。
一个民族,如果记不得曾经的痛,就唤不醒今天的梦。让我们铭记历史、捍卫尊严,以敬畏之心致敬先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撑起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