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建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联防联控长效机制
记者 刘玉宁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8-01-19 06:57
为确保《商丘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试行)》持续有效贯彻落实,巩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成果,1月18日,我市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
会议宣读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建立联防联控长效机制的通知》。
会议要求,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和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把建立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作为日常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安排、同落实、同监督、同奖罚,确保工作不松懈、不断档,始终做到时时有人问、处处有人管。每逢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期,各县(区)要落实好工作责任,组织好本辖区禁燃禁放宣传发动、巡查值守等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环保和工商管理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及职工禁燃禁放教育和监管工作。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