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工作报告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8-01-13 07:23
1月12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凤翔向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详述了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司法公信力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7年全市检察工作亮点
●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079人,
起诉7402人
●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共批捕43人,起诉96人
●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使8件涉检
信访案件息诉罢访。对符合救助条件的
50名案件当事人依法给予司法救助金
29万余元
●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30件
●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27人,其中
县处级干部14人,科级干部53人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4件196人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0件131人,
同比分别上升36.4%和54.1%,
其中重特大案件38件92人
●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51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4件
●纠正漏捕71人,纠正漏诉279人 ●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66件。 对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20件, 制发再审检察建议45件
●市检察院第三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4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
先进单位
●4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 “文明接待室”
●9个基层检察院全部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34个集体和82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
表彰
围绕工作大局 服务经济发展
主动服务经济新常态。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捕涉嫌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金融诈骗、传销等犯罪259人,起诉580人。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查办招标投标、资金管理和安全监管等环节职务犯罪40件。
积极投身脱贫攻坚。选派17名优秀干部深入到50个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8件28人。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3人。加大对污染环境、违法占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打击力度,共起诉119人。
推进反腐斗争 严查职务犯罪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24件32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4件196人,同比分别上升7.2%和0.5%,其中大案110件13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0件131人,同比分别上升36.4%和54.1%,其中重特大案件38件92人。
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先后查处涉及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涉农资金管理、医疗采购等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38件49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渎职犯罪14人。
结合查案深化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67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1件,相关部门全部采纳,并根据建议出台整改制度47项。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做好反贪污贿赂等部门的机构、编制、人员转隶工作,建立检察机关与纪委的协调衔接机制,为完成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提升司法公信 推进司法规范化
开展突出问题大排查。共排查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47项,及时整改纠正。
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求,配置职权、强化监督、明晰责任。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全市338名员额检察官、376名检察辅助人员、131名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分类定岗到位。
深化检务公开。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公开不起诉决定书和判决、裁定已生效案件的起诉书、抗诉书等法律文书373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468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784条。
围绕从严治党 加强队伍建设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制定实施《市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全面加强党组建设。
切实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全年共培训干警1200余人次;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350余人次。
更加注重纪律作风建设。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量化为27项内容,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市检察院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同比减少17.5%,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同比减少46.3%。
2018年全市检察重点工作
牢牢把握发展新理念,积极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找准检察机关保障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建设现代化商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牢牢把握依法治国新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突出打击暴力犯罪。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工作。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新期待,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大校园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严惩就业、医疗、社保等领域的犯罪。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
牢牢把握司法改革新任务,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现代科技应用。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牢牢把握党的建设新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开展主题教育。加强培训。继续整治“四风”问题。
牢牢把握强化监督新常态,更加自觉地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制约。拓宽群众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