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查清理长期占用公共道路停放无人认领车辆的通告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7-07-19 08:16
我市城区部分市政道路周边、经营性停车场、小区内等地点停放了不少长期无人认领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外观残旧破损、轮胎干瘪、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保险过期、失去使用功能、甚至涉及违法犯罪车辆),这些车辆长期占用有限的道路、停车场资源,阻塞道路,影响市容,给市民生活出行带来不便。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公安交警部门、市城市管理部门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排查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请相关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自行检查各自车辆状态,对于停放在市政道路周边的车辆进行清理、及时驶离。
二、请各经营性停车场的业主单位排查清理停放车辆情况,符合长期无人认领车辆特征的,及时通知停放人处理。需要查找车辆所用人、停放人,或者提起诉讼的,交警部门将给予必要的协助配合。
三、对无人认领的报废车辆,由市公安交警部门指定集中停车地点存放,存放时间为两个月,到期内再无人认领,由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四、自7月20日起,市公安交警部门、市城市管理部门开始在全市排查清理此类车辆,区分情况分别处理,达到报废年限及属于拼装车辆的,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属于悬挂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使用其它车辆牌证,以及盗窃车辆的,依法查扣拖移。
五、市民群众可拨打电话110或城建热线12319等方式举报,交警和城管部门将及时组织查处。
特此通告。
商丘市公安局
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