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政策“红包”惠及我市众多企业
记者 高会鹏 通讯员 管雪影 盛文宽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7-02-28 08:52
自2016年5月我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到12月底,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减税1.19亿元,“3+7”行业减税1.54亿元,原增值税行业因增加抵扣减税3.83亿元,合计减税6.56亿元,实现了“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
10个月过去了,在这次税制变革中,“税负只减不增”的国家承诺已经兑现。享受了政策红利,抢到了改革“红包”的企业反响如何呢?
提起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王朝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企业财务主管李金感触很深:“我们与去年同期税负做了一下比较,今年1月份税负是1.26%,比2016年1月的3.66%下降2.40%。2016年12月的税负为1.77%。营改增之前,我们企业每年平均税负为4.2%左右。税负下降这么多,确实没有想到!我们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国家税制改革带来的政策红利。”
李金表示,营改增之前,该酒店采购食材不管有没有发票,谁家价格低就买谁的。现在不但要质优价廉,还要优先能取得进项税专用发票的,这样就促使企业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可以说,营改增在某种程度上更新了企业经营的理念。
提到营改增的政策“红包”,商丘十八城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周长国很激动:“我们今年开始就领到了中央减税的大礼包。我们的一个项目今年1月份开盘,当月回款56.150万元(含税),按照税法规定2月份预缴增值税1.518万元。营改增前,需按回款的5%缴纳营业税,2月份需预缴税款为2.808万元。这样一比,我们预缴税款下降幅度为46%,为公司节省税款1290万元,少预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55万元,合计少缴纳税款1445万元。营改增,直接减轻了我们的资金压力。”
当记者问到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时,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刘鹏颇为感慨地说:“营改增后,建筑业税率从营业税3%提高到增值税11%,当时我们很担心,现在可算是一块石头落地了。”
刘鹏给记者拿营改增前后公司承办的两个项目做了一下对比:2014年,该公司承接了某高校教学楼房建项目,工程价款5600万元,当时适用3%营业税税率,缴税168万元;2016 年营改增后承接另一个项目,工程价款也是5600万。虽然适用11%增值税税率,但工程所需混凝土、预拌砂浆、砖、砂石、钢材等材料均能抵扣,实际缴纳税金为116万元,实际税负为2.07%。相同的项目,营改增之后,反而少缴纳52万元税款,税负下降了近1个百分点。
“营改增后,税负没升反降,出乎我们的意料。为了让我们用好用足政策,弄清抵扣范围、适用税率等,税务局的同志多次上门进行‘一对一’辅导。有任何问题,不管是打电话还是在微信和QQ上,他们都是实时解答,又快又方便。营改增,税务局的同志们辛苦了。”刘鹏为税务部门的服务点赞。
“营改增后,我们银行选择了征收率3%的简易方法,实际税负是2.91%。以前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这样税负就下降了2.09个百分点。”河南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王雷说,“营改增,国家减的是税负,增的是我们企业发展的信心。”
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翟书发介绍:“营改增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改进完善,政策红利还将持续扩大实现。这次税制改革,企业税负比有所下降,这样有利于企业转型升级,也有利于商丘经济又好又快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