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明镜悬正气

——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祁博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7-02-08 08:35

2016年,是我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一年。

这一年,我市惩贪肃纪步伐愈加坚定。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围绕“两学一做”、党委换届等工作大局,服务脱贫攻坚、国企改革、大气污染防治、城市建设等中心任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

这一年,我市惩贪肃纪成效愈发扎实。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988件,党政纪处分2235人,其中县处级44人,移交司法机关31人;市县两级党委巡察、回访督查地方和单位240个,发现并反馈违反“六项纪律”问题1138项,移交问题线索904件;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075起,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314人,移送司法机关38人;处置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46件。

突出政治定位 强化监督问责

2016年,我市空气环境在奋力开启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得到了显著的改善,这一方面得益于全市上下在攻坚战中的积极作为,也得益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在攻坚战中不作为干部的处理。在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时期,市纪委迅速出手,查处失职失责问题144起、处理433人,确保了政令畅通,保证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成效。

2016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突出政治属性,积极协助市委做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年”各项部署要求,印发《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手册》,组织开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次述责述廉等活动,层层压实了“两个责任”。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去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用好《问责条例》利器,对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落后的县区和市直单位进行了约谈,对3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同时,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强等问题176个,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围绕市县乡党委换届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纪律教育,严格廉政审核,严查跑官要官等违纪行为,确保了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着力以纪律手段推动脱贫攻坚、产业集聚区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的落实。

深化宣传教育 重拳正风肃纪

2016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教育和惩处同时发力、同向发力,在严明纪律规矩上有力有效。

围绕让“绝大多数”知晓明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深入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一章程两准则四条例”等党纪党规知识学习宣传活动,释纪明规,答疑解惑。

围绕让“关键少数”示范引领,认真组织开展了市厅级干部和县处级一把手学习“一章程两准则四条例”,县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守纪律讲规矩”电视访谈、新调整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并组织5.8万名党员干部参与党纪党规知识竞赛,1059名县处级干部闭卷测试,形成了声势,引起了强烈反响。

围绕遏制“四风”反弹回潮,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抓住重大节日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突出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四个不为”等专项治理活动;针对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问题在商丘的表现,加大整改查处力度,深入推进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的“一桌席”,不信马列信鬼神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全市开展监督检查377次,严肃查处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和懒政怠政等案件1086起,党政纪和组织处理1858人,对359起典型案件点名道姓进行了通报曝光,有力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

围绕让“身边人”警醒知止,坚持开展党政纪处分公开送达、重大典型案件公开曝光、相关领域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利用自办案件拍摄警示教育片等活动。结合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制度机制漏洞,实施案发单位廉政风险防控、重大工程廉政风险告知等措施,制定《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暂行办法》等制度,做优了执纪审查的下篇文章。

勇于担当碰硬 创新落实“四种形态”

2016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在换届之年实现了办案数量、质量“双提升”。

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988件,党政纪处分2235人,其中县处级44人,移交司法机关31人。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07件。全市审判机关审结一审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428件。严肃查处了市政府原秘书长杨华、河南路桥集团原党委书记段春纪、市政工程总公司原总经理董勇、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原常务副主任曹正君、柘城县原副县级干部刘新超等一批重大腐败案件。

坚持在纪律审查中实践“四种形态”。在严肃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坚持挺纪在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积极实践第一种、第二种形态,按照“五类标准”处置问题线索1968件,其中谈话函询和组织处理74人;纪律轻处分1938人,占处分总人数的86%,教育、感化和挽救了一批干部。

探索从制度层面上落实“四种形态”。制定谈话函询制度,出台《贯彻落实“三个区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新活力的若干意见》,试点开展约谈机制建设工作。规范了自办涉刑案件移送、涉案款物审理、行政追责类案件移交办理等一批制度。切实做好执纪审理、申诉复议工作,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确保了办案质量,实现了办案“零事故”。努力在落实宽严相济上诠释执纪导向。把违纪人员能否忠诚于组织、是否敬畏纪律作为处理的分水岭,对屡屡违纪、对抗组织调查的,坚决严肃处理;对积极配合调查、真诚悔过、积极改正的,用足用好纪律规定,给予从轻减轻处理,较好地诠释了执纪导向。

完善运行机制 创新方式方法

2016年7月1日,全市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标志着2016年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本轮巡察,市委派出7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14家扶贫领域相关单位(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巡察。

2016年,我市突出巡察政治定位,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不断加大巡察力度。市、县两级党委巡察、回访督查地方和单位240个,发现并反馈违反“六项纪律”问题1138项,移交问题线索904件。特别是围绕扶贫攻坚工作,市、县同步开展两轮专项巡察,巡察扶贫领域相关单位129个,有力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2016年,我市着力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制定巡察干部抽调管理办法等制度,探索实行立巡立查方式。市、县两级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定期听取汇报,经常研究解决问题,并在年度考核、干部调整中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各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和司法机关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市、县两级纪委利用巡察移交线索查办案件530件,党政纪处分149人,组织处理19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进一步发挥。

治理基层腐败 维护群众利益

2016年7月,睢县纪委分别给予刘传治、郑学生、刘修良开除党籍处分。睢县匡城乡解庙村原党支部书记刘传治等3人在2013至2014年期间,利用协助乡政府发放商登高速公路路基征地、取土补偿款之便,以本人和家属、子女名义,套取补偿款150912.8元。2016年5月,3人被分别追究刑事责任;7月19日,睢县纪委分别给予刘传治、郑学生、刘修良开除党籍处分。

2016年,我市把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任务,作为县、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以扶贫、民生等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复举报问题集中治理活动。确定1个县、9个乡(镇)为整治重点,采取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问题挂牌督办、落后地方严肃约谈等方式,把压力传导到县乡,把责任压实到基层。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市纪委督办、集中交办案件112起,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075起,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314人,移送司法机关38人,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强化示范引领 突出严管厚爱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织保证。

2016年,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坚持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把自身摆进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带头讲廉政党课、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支部生活会,从自身做起,把规矩立起来,把党内生活严起来。

2016年,全市处置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46件,谈话函询4件,诫勉谈话3人,立案23件,结案20件,党政纪处分20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2人,纯洁了队伍,彰显了解决“灯下黑”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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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明镜悬正气
——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2017-02-08 08:35   本报记者 祁博   商丘网—商丘日报   我要评论 

2016年,是我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一年。

这一年,我市惩贪肃纪步伐愈加坚定。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围绕“两学一做”、党委换届等工作大局,服务脱贫攻坚、国企改革、大气污染防治、城市建设等中心任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

这一年,我市惩贪肃纪成效愈发扎实。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988件,党政纪处分2235人,其中县处级44人,移交司法机关31人;市县两级党委巡察、回访督查地方和单位240个,发现并反馈违反“六项纪律”问题1138项,移交问题线索904件;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075起,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314人,移送司法机关38人;处置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46件。

突出政治定位 强化监督问责

2016年,我市空气环境在奋力开启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得到了显著的改善,这一方面得益于全市上下在攻坚战中的积极作为,也得益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在攻坚战中不作为干部的处理。在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时期,市纪委迅速出手,查处失职失责问题144起、处理433人,确保了政令畅通,保证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成效。

2016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突出政治属性,积极协助市委做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年”各项部署要求,印发《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手册》,组织开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次述责述廉等活动,层层压实了“两个责任”。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去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用好《问责条例》利器,对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落后的县区和市直单位进行了约谈,对3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同时,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强等问题176个,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围绕市县乡党委换届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纪律教育,严格廉政审核,严查跑官要官等违纪行为,确保了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着力以纪律手段推动脱贫攻坚、产业集聚区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的落实。

深化宣传教育 重拳正风肃纪

2016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教育和惩处同时发力、同向发力,在严明纪律规矩上有力有效。

围绕让“绝大多数”知晓明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深入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一章程两准则四条例”等党纪党规知识学习宣传活动,释纪明规,答疑解惑。

围绕让“关键少数”示范引领,认真组织开展了市厅级干部和县处级一把手学习“一章程两准则四条例”,县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守纪律讲规矩”电视访谈、新调整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并组织5.8万名党员干部参与党纪党规知识竞赛,1059名县处级干部闭卷测试,形成了声势,引起了强烈反响。

围绕遏制“四风”反弹回潮,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抓住重大节日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突出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四个不为”等专项治理活动;针对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问题在商丘的表现,加大整改查处力度,深入推进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的“一桌席”,不信马列信鬼神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全市开展监督检查377次,严肃查处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和懒政怠政等案件1086起,党政纪和组织处理1858人,对359起典型案件点名道姓进行了通报曝光,有力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

围绕让“身边人”警醒知止,坚持开展党政纪处分公开送达、重大典型案件公开曝光、相关领域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利用自办案件拍摄警示教育片等活动。结合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制度机制漏洞,实施案发单位廉政风险防控、重大工程廉政风险告知等措施,制定《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暂行办法》等制度,做优了执纪审查的下篇文章。

勇于担当碰硬 创新落实“四种形态”

2016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在换届之年实现了办案数量、质量“双提升”。

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988件,党政纪处分2235人,其中县处级44人,移交司法机关31人。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07件。全市审判机关审结一审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428件。严肃查处了市政府原秘书长杨华、河南路桥集团原党委书记段春纪、市政工程总公司原总经理董勇、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原常务副主任曹正君、柘城县原副县级干部刘新超等一批重大腐败案件。

坚持在纪律审查中实践“四种形态”。在严肃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坚持挺纪在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积极实践第一种、第二种形态,按照“五类标准”处置问题线索1968件,其中谈话函询和组织处理74人;纪律轻处分1938人,占处分总人数的86%,教育、感化和挽救了一批干部。

探索从制度层面上落实“四种形态”。制定谈话函询制度,出台《贯彻落实“三个区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新活力的若干意见》,试点开展约谈机制建设工作。规范了自办涉刑案件移送、涉案款物审理、行政追责类案件移交办理等一批制度。切实做好执纪审理、申诉复议工作,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确保了办案质量,实现了办案“零事故”。努力在落实宽严相济上诠释执纪导向。把违纪人员能否忠诚于组织、是否敬畏纪律作为处理的分水岭,对屡屡违纪、对抗组织调查的,坚决严肃处理;对积极配合调查、真诚悔过、积极改正的,用足用好纪律规定,给予从轻减轻处理,较好地诠释了执纪导向。

完善运行机制 创新方式方法

2016年7月1日,全市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标志着2016年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本轮巡察,市委派出7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14家扶贫领域相关单位(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巡察。

2016年,我市突出巡察政治定位,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不断加大巡察力度。市、县两级党委巡察、回访督查地方和单位240个,发现并反馈违反“六项纪律”问题1138项,移交问题线索904件。特别是围绕扶贫攻坚工作,市、县同步开展两轮专项巡察,巡察扶贫领域相关单位129个,有力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2016年,我市着力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制定巡察干部抽调管理办法等制度,探索实行立巡立查方式。市、县两级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定期听取汇报,经常研究解决问题,并在年度考核、干部调整中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各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和司法机关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市、县两级纪委利用巡察移交线索查办案件530件,党政纪处分149人,组织处理19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进一步发挥。

治理基层腐败 维护群众利益

2016年7月,睢县纪委分别给予刘传治、郑学生、刘修良开除党籍处分。睢县匡城乡解庙村原党支部书记刘传治等3人在2013至2014年期间,利用协助乡政府发放商登高速公路路基征地、取土补偿款之便,以本人和家属、子女名义,套取补偿款150912.8元。2016年5月,3人被分别追究刑事责任;7月19日,睢县纪委分别给予刘传治、郑学生、刘修良开除党籍处分。

2016年,我市把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任务,作为县、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以扶贫、民生等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复举报问题集中治理活动。确定1个县、9个乡(镇)为整治重点,采取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问题挂牌督办、落后地方严肃约谈等方式,把压力传导到县乡,把责任压实到基层。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市纪委督办、集中交办案件112起,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075起,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314人,移送司法机关38人,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强化示范引领 突出严管厚爱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织保证。

2016年,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坚持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把自身摆进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带头讲廉政党课、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支部生活会,从自身做起,把规矩立起来,把党内生活严起来。

2016年,全市处置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46件,谈话函询4件,诫勉谈话3人,立案23件,结案20件,党政纪处分20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2人,纯洁了队伍,彰显了解决“灯下黑”的决心。

责任编辑: 田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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