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民告官”诉讼监督新规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6-05-25 08:18
据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 最高检日前发布《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保障和规范依法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
规则分为七章,共计37条,规定了行政诉讼监督的范围、对象、方式、手段和程序,全面规范了检察机关的行政诉讼监督活动。根据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一)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二)认为再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三)认为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四)认为人民法院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