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将开展 《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记者 孔 慧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6-04-21 08:07
4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思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连昌出席会议。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不仅加大了对企业违法的处罚力度,也增加了对行政监管部门的问责措施。这次执法检查,将采取市、县(区)两级人大联动监督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学习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各级各部门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情况,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效,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对违反环境保护法案件的查处情况,贯彻实施好环境保护法的意见和建议等。
执法检查期间,市、县(区)人大检查组将接受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搜集环境违法线索,听取有关部门汇报,组织代表检查,听取执法检查报告和政府报告,并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意见。
动员会上,李思杰希望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性,进一步端正态度,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把配合人大常委会做好此次执法检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