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获批地方立法权,来看看我市要制定哪些地方法

商丘网 2015-11-29 12:29

商丘网讯 11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新乡、濮阳、许昌、三门峡、商丘、周口、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自此,我省除未设区的济源市之外,所有设区的17个省辖市均有了立法权。

新修改的《立法法》,明确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地方立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性法规是规范社会秩序、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市正处在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文化提升、社会管理的推进与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的矛盾,随着地方立法权的获批,将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诸多瓶颈问题。

根据《决定》,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设立法制委员会后,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获批立法权后,商丘可按照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关于地方立法的规定和要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进行立法,对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根据法律规定,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条例后,需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施行。

据了解,商丘目前已提出的拟制定的立法计划和立法项目是有关建筑工程安全、地表水饮用水源管理、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本次《决定》所涉及的其他六市提出的拟制定的立法计划和立法项目分别是:

新乡拟制定城乡建设、电动车管理、养犬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濮阳拟制定城乡规划管理、物业管理、历史文化保护、马颊河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许昌拟制定中心城区水系保护、物业管理、地下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三门峡拟制定城市卫生管理、文物古迹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周口拟制定物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不可移动文物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信阳拟制定物业管理、湿地资源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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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获批地方立法权,来看看我市要制定哪些地方法
2015-11-29 12:29     商丘网   我要评论 

商丘网讯 11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新乡、濮阳、许昌、三门峡、商丘、周口、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自此,我省除未设区的济源市之外,所有设区的17个省辖市均有了立法权。

新修改的《立法法》,明确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地方立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性法规是规范社会秩序、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市正处在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文化提升、社会管理的推进与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的矛盾,随着地方立法权的获批,将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诸多瓶颈问题。

根据《决定》,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设立法制委员会后,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获批立法权后,商丘可按照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关于地方立法的规定和要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进行立法,对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根据法律规定,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条例后,需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施行。

据了解,商丘目前已提出的拟制定的立法计划和立法项目是有关建筑工程安全、地表水饮用水源管理、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本次《决定》所涉及的其他六市提出的拟制定的立法计划和立法项目分别是:

新乡拟制定城乡建设、电动车管理、养犬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濮阳拟制定城乡规划管理、物业管理、历史文化保护、马颊河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许昌拟制定中心城区水系保护、物业管理、地下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三门峡拟制定城市卫生管理、文物古迹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周口拟制定物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不可移动文物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信阳拟制定物业管理、湿地资源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责任编辑: N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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