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市、县(区) 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记者 白 鹏 实习生 李梓睿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5-07-31 09:01
商丘市政府日前召集质量兴市领导小组31个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专题部署市、县(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坚持质量强市目标,通过建立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切实发挥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推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实实在在地转变区域经济增长方式。
市政府对此项考核工作明确提出了具体要求。将质量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是省、市、县政府在管理制度上的一项创新,也是强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市政府要求商丘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单位,及时整理考核材料,认真撰写自我评价报告,确保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完整,于7月31日前将考核材料报送商丘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果有成员单位不按时提交材料,或提供的材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严重影响质量考核,市政府将启动追责程序,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规定,此项考核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9月底前完成。
截至7月28日,商丘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31家成员单位,完成本部门质量工作考核自评打分及相关材料整理上报的已过半,其余均在认真而紧张的工作中,有望近日前全部完成上报质量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