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取消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然而,负责虞城县马牧大市场管理的市场管理所多收取部分商户4个月的管理费没有退还,卫生费却由原来的每月5元增加到30元。
9月16日上午,记者接到报料后,来到虞城县马牧大市场。商户卢红旗在马牧大市场内经营干鲜调料生意已经10多年了。今年1月份和8月份,他分两次向市场管理所交纳了全年1910元的摊位费和管理费,但市场管理所给他开具的却是盖有“商地税(2001)虞城县发展服务交易费专用章”的票据。9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取消了“两费”,但他多交的费用并没有退还,原来每月5元的卫生费也增加到30元。
记者看到卢红旗出示的两张票据上面只写了收费日期和收费金额,没有标注收费项目。卢红旗说,市场管理所向他们收取的摊位费是每年350元,管理费是每月120元—150元,一次交一年的就可以优惠。马牧大市场其他商户所反映的情况和卢红旗说的大致相同。一商户还说,4天前,市场管理所又向他们收了100元的费,没给开票,啥费用也不知道。
马牧大市场市场管理所所长王建说,他们收费所开票据上虽未写明收费项目,但当时已经给商户口头说明了,是摊位费和管理费。有的未给商户开票,是因为他们要把费用全部收完以后再统一开票。他们已经把收的费全部交给县市场发展管理局了,多收商户4个月的管理费退不退他们也不清楚。对于卫生费由5元增加到30元的事,王建说,市场管理费从9月份取消后,他们聘请的环卫工人的工资受到影响,另外还有对道路、下水道、厕所等的管理都要花费资金,他们只能这样做。但当记者问起收费依据时,王建说相关文件在局里。
虞城县市场发展管理局局长丁中华说,收取商户2008年全年的市场管理费都给商户优惠了,9月份以后的管理费不再退了。但当记者要看收费依据的文件时,丁中华没有拿出来。丁中华表示,下一步,他们会根据商户反映的情况对此事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