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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梁换柱当原告 二审自愿撤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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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8月02日07:时59分
来源:
商丘报业网—商丘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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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报业网讯:
原告曹甲诉被告曹乙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在二审期间,曹甲自愿撤回起诉,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曹甲撤回起诉。
原告曹甲的养父以家庭名义取得4.8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曹甲对年事已高的养父不尽赡养义务,曹乙系曹甲养父的亲侄子,且对曹甲的养父尽了养老送终义务。自1997年种麦时,曹甲的养父就将4.8亩承包田交给曹乙管理耕种。2006年,曹甲已出嫁的且与曹甲不属同一村委会的姐姐曹丙开始就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曹乙发生纠纷,曹丙为赌气,今年便以曹甲的名义委托代理人并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被告曹乙不服一审判决,且认为原告曹甲并未起诉,而是偷梁换柱的曹丙所起诉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期间曹甲现身,以根本没起诉为由,撤回起诉。(赵昌见
徐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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