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多次被评为优秀审判员、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的李军,是虞城县人民法院站集中心法庭庭长。他说,在基层法庭工作是清贫的,也是艰辛的,但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能够耐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把自己的一腔热血和赤诚奉献给民事审判事业。
站集中心法庭辖6个乡(镇)、22万余人。为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在平安建设中的前沿阵地作用,李军努力探索民事审判工作的新路子,扎实开展巡回开庭、巡回办案、现场调解活动,真正做到司法便民、利民,达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今年上半年,该庭共受理案件98件,结案85件,结案率达86.7%,其中调解结案67件,调解率78.8%,人民陪审员参审率44.2%,没有发生1起错案、改判案件。
在采访中,李军告诉记者,站集中心法庭是虞城县最早组建的中心法庭、最早建设的标准化人民法庭,也是一个最早创造性地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的法庭。2001年调任这个法庭任庭长不久,李军便推出了接待当事人做到“五个一”,坚持“五要五不要”、“三就地”、“四优先”、“四不传”等便民服务措施。“五个一”,就是在接待当事人时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请喝、一句暖心话问候、一个圆满的答复;“五要五不要”,就是接待要热心不要冷淡,听诉要耐心不要厌烦,解答问题要诚心不要搪塞,调解要细心不要草率,处理要公心不要徇私;“三就地”,就是就地办案、就地调查取证、就地开庭审理,“四优先”,就是抚养、抚育、赡养及涉农案件优先审理,“四不传”,就是在办理案件中做到病人不传、老人不传、路远不传、农忙不传,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方便群众诉讼。
去年3月份,虞城县店集乡王楼村村民王某和刘某因互换土地引发纠纷,刘某以死相威胁,王某也不甘示弱,双方剑拔弩张,一触即发。在这种情况下,李军受理此案,他连续3次到王楼村给当地村民讲解《土地法》和《民法通则》,条件成熟后又在当地公开审理此案,使案件得以调解结案,不仅化解了这一险些引发命案的隐患,而且给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3年来,站集中心法庭共审结案件465起,其中到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的就有78起,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戴着眼镜的李军温文尔雅,对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他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人民法院工作的惟一标准,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明确处理意见,并做好来访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同时,他把调解贯穿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落实调解联动、调判结合、调解监督、案件回访、考核奖励等措施,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连续3年在全院年度工作考评中名列前茅。
淡泊名利,朴实无华,李军就这样实践着做一名人民信赖的好法官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