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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报业网讯:
日前,夏邑县人民法院为妥善审理金融纠纷案件,采取“三项措施”为公正高效地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利保障,这“三项措施”,即选派业务水平较高的审判人员专门审理,并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依法保护金融债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确保及时、公正审理涉及商业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金融纠纷案件;强化服务意识,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用好诉讼保全措施,对可能引起发生逃债、资产损失的案件,及时采取诉讼保全,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对该类案件统一缓交受理费;加强横向和纵向沟通,该院在审理过程中,不单纯就案办案、片面强调办案效益,而是主动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同时争取债权银行的理解,及时将有关情况与县委、县政府沟通,取得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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