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未婚妻都超过了25岁,明年元旦准备结婚,应该属于晚婚,请问对我们有什么奖励政策吗?”昨天上午,市民赵先生拨打热线电话说。
赵先生介绍说,为了响应国家的晚婚晚育政策,也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他今年28岁了,而未婚妻也已26岁,但他俩一直没有结婚,最近才准备在元旦举行婚礼,像他们这种情况有何奖励政策。对此,市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作出了答复。
据市计生委副主任崔洪轩说,为了控制人口增长,实现优生优育,国家原则上是鼓励优生优育的。晚婚是指女方在23周岁以上、男方在25周岁以上初次结婚为晚婚。晚育是指24周岁以上的已婚女性初次生育。
崔洪轩说,按照有关规定,国家为了鼓励晚婚晚育,实行了奖励婚假、产假的政策。只要达到晚婚标准,婚假在法定为3天的基础上奖励18天。达到晚育标准的已婚妇女,在原来法定产假为3个月的基础上奖励3个月产假,同时奖励配偶一个月的护理假。以上均为带薪休假,视为已经出勤。
据了解,如果男女双方只有一方达到晚婚晚育标准,另一方没有达到的话,只有达到标准的一方才能享受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