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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 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实施三个多月来
佩戴口罩 扫场所码已成为群众生活习惯
2022-09-01 00:31   记者 刁志远   商丘网-京九晚报   我要评论 

8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分五组,赴各县(市、区)督查《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落实情况,记者跟随采访发现,经过三个多月的宣传引导,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已成为群众的生活习惯。

5月23日,我市公布了《决定》,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关规定,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按照要求规范佩戴口罩、主动使用场所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该《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等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决定》颁布以来,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迅速行动,在全市各居民楼院、沿街门店、建筑工地、大型商超、集贸市场醒目位置张贴《决定》全文;通过设置电子大屏滚动提示、悬挂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重要性;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引导活动,严格落实“凡进必戴、必扫”的防控措施。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决定》各项要求落地见效。三个多月来,广大人民群众已经养成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习惯,“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成为全体市民的规范行为和自觉行动,以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

8月31日,五个督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居民楼院、沿街门店、建筑工地、大型商超、集贸市场等场所,督查《决定》公告的张贴和宣传,市民规范佩戴口罩、按规定扫场所码,“四方”责任落实情况,认真听取群众和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了解《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在白云嘉苑小区、凯旋路丹尼斯超市、团结农贸市场、新建路、步行街等地,记者看到无论是小区还是大小商铺、摊点,在醒目位置均贴有《决定》和“场所码”,入口处备有口罩和洗手液、消毒喷壶等,市民进入必须戴口罩和扫码。“我们每天在门口都有专人值班,测温、扫码、戴口罩,进入超市一样都不能少!”值班人员说。在采访中记者也发现,有个别市民没有规范佩戴口罩。规范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是“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的有效举措,希望广大市民为自己、也为他人的身体健康,严格遵守《决定》各项要求。

编辑: 万付斌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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