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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项目开始申报了
2022-09-01 00:30   记者 鲁超   商丘网-京九晚报   我要评论 

昨日,记者获悉,商丘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项目。

申报单位须是河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对依托省内科研事业单位建设运行的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平台(包括实验室、中试基地、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单列申报指标,不占其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标,国家级平台、省实验室5项,其他省级平台2项,同一主体在同一领域方向建有两类及以上平台的,指标不累加。

《通知》要求,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除外),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同时,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在科技攻关项目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原则上推荐35岁以下人员比例要超过50%。

同时明确全面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原则上按实施年度平均分配。

《通知》提出,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其中中央驻豫单位和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预算单位、转制科研单位、代管单位等通过省科技厅申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通过管委会申报;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文件材料。个人和法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8月29日8时至9月27日18时;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9月29日18时。

商丘市省级普通项目申报咨询电话:先进制造与区域创新科3289659,现代农业农村科技科3289596,生物医药与社会事业科3289731,电子信息与新材料新能源科3289213,软科学项目申报联系市科技局办公室3289789,项目统筹与平台基地建设科3289909。

编辑: 万付斌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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