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特效‘炸’收费站被刑拘”是一堂普法课
焦风光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21-11-01 11:53
手指轻轻一弹,一道火光划过,之后就是烈火冲天,浓烟滚滚。这不是灾难场景,亦非影视大片,而是我们在刷抖音、短视频中看到的画面。近日,广西玉林的杨某因发布了一条用特效“炸”收费站的视频“摊上大事了”。目前,警方已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时下很火的一首网络歌曲《嗑儿》有句歌词:世界很单纯,复杂的是人;谁把谁当成真,套路玩得深。网络时代,有些“好事”之人总喜欢炮制一些空穴来风、移花接木、断章取义、惊曝眼球的“新闻”。这就好比“标题党”,他们的目的就是把网络当“秀场”,博眼球、赚流量。殊不知,这些看似打了“擦边球”的搞笑“段子”、刺激画面,实际上已经触犯了法律,造成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
互联网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尤其对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起着导向作用。这些看似“玩笑”的暴力画面充斥网络,不仅搅浑了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博眼球要有底线。我们明知这些惊悚的“爆炸”画面是用特效制作的虚假信息,如果不依法治理,都把网络当“秀场”,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整治这些顽疾,需要重典治乱、猛药祛疴,既要切除病灶,也要铲除病根。网络平台要严把“关口”,甄别真伪,不给其“表演”的机会;监管部门要露头就打,让其得不偿失;广大网民要自觉抵制低俗的“段子”,不点不转不评。做到以上三点,这些“特效”视频就没有立足网络的机会。
“用‘特效’炸收费站被刑拘”实际上是一堂普法课,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严惩和震慑,更是对亿万网民的警示和威慑。倡导懂法、学法、守法不能只靠枯燥的说教,用活身边的这些事例,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编辑: 田戈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