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就房屋维修期间的物业费问题求助《鲁超帮办》

确定了 这仨月的物业费不用交

京九晚报全媒体首席记者 鲁超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21-10-21 00:08

近日,示范区的徐先生向《鲁超帮办》求助说,香堤雅苑小区的开发商6月30日通知交房,但是因质量问题,他的房子到10月10日才基本整改完毕。然而物业却要从6月30日开始计算物业费。他认为未办理交房手续就收物业费,明显不合理。

“6月30日开发商通知交房,但是我去了之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需要进行维修整改。”徐先生说,此后,这套新房就一直由开发商的工程部进行维修整改,一直到10月10日再次去验房。“为了接送学生方便,我就希望能够早日入住,看到大的问题都整改好了,就同意先收房然后再逐步整改剩余的地方。”

徐先生说,同意收房之后,他被物业公司的人员告知,其物业费要从6月30日开始交纳。“新房子存在问题,开发商进行整改的时间,我没有领取房屋钥匙及办理收房手续,却让我交物业费,这是不合理的。”

接到徐先生的求助后,记者就此采访了香堤雅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其工作人员称,业主应该自6月30日整体交房的时间交纳物业费。“维修的期限是三个月,所有的维修都要在三个月内完成。”虽然该工作人员称,如有质量问题,开发商的维修时间不能超出三个月,却并未对为何不对徐先生的新房按照三个月的维修期,也就是9月30日来收取物业费做出解释。

就此,记者采访了商丘市住建局物业科副科长李龙。他表示,新建小区自整体交房日期开始,所有业主均应该交纳物业费。而对于确实存在房屋质量问题而进行维修的情况,则应该由开发商进行补交。

随后,记者将这些情况告诉了徐先生。他说,在记者与香堤雅苑小区物业联系之后,就有物业的工作人员与其取得了联系,称将把此事汇报给领导。

“谢谢记者帮忙,物业费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了。”10月15日,徐先生说,香堤雅苑的物业工作人员联系到他,称房屋维修期间的物业费不需要交纳了。问题解决了,他非常满意。

编辑: 杨宁   责任编辑:李瑾瑜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

Copyright 2003-2016 商丘网 版权所有

首页  |  商丘  |  专题  |  网视  |  图片  |  金融  |  房产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旅游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社会民生
读者就房屋维修期间的物业费问题求助《鲁超帮办》
确定了 这仨月的物业费不用交
2021-10-21 00:08   京九晚报全媒体首席记者 鲁超   商丘网——京九晚报   我要评论 

近日,示范区的徐先生向《鲁超帮办》求助说,香堤雅苑小区的开发商6月30日通知交房,但是因质量问题,他的房子到10月10日才基本整改完毕。然而物业却要从6月30日开始计算物业费。他认为未办理交房手续就收物业费,明显不合理。

“6月30日开发商通知交房,但是我去了之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需要进行维修整改。”徐先生说,此后,这套新房就一直由开发商的工程部进行维修整改,一直到10月10日再次去验房。“为了接送学生方便,我就希望能够早日入住,看到大的问题都整改好了,就同意先收房然后再逐步整改剩余的地方。”

徐先生说,同意收房之后,他被物业公司的人员告知,其物业费要从6月30日开始交纳。“新房子存在问题,开发商进行整改的时间,我没有领取房屋钥匙及办理收房手续,却让我交物业费,这是不合理的。”

接到徐先生的求助后,记者就此采访了香堤雅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其工作人员称,业主应该自6月30日整体交房的时间交纳物业费。“维修的期限是三个月,所有的维修都要在三个月内完成。”虽然该工作人员称,如有质量问题,开发商的维修时间不能超出三个月,却并未对为何不对徐先生的新房按照三个月的维修期,也就是9月30日来收取物业费做出解释。

就此,记者采访了商丘市住建局物业科副科长李龙。他表示,新建小区自整体交房日期开始,所有业主均应该交纳物业费。而对于确实存在房屋质量问题而进行维修的情况,则应该由开发商进行补交。

随后,记者将这些情况告诉了徐先生。他说,在记者与香堤雅苑小区物业联系之后,就有物业的工作人员与其取得了联系,称将把此事汇报给领导。

“谢谢记者帮忙,物业费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了。”10月15日,徐先生说,香堤雅苑的物业工作人员联系到他,称房屋维修期间的物业费不需要交纳了。问题解决了,他非常满意。

编辑: 杨宁   责任编辑:李瑾瑜
  相关阅读:
百姓呼声 进入频道 >>
燃气管道泄漏 10分钟...
太不安全了 这个井盖...
确定了 这仨月的物业费不用交
网友留言选登
精彩图片 进入频道 >>
风景如画秋意浓
“商丘好人”爱心早 ...
“在这儿吃早饭,暖 ...
秋高气爽 秋色如画
党媒推荐 进入频道 >>
版权声明:商丘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未经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经协商授权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联系电话:0370-2628098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主管: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 主办:商丘日报报业集团 商丘网联系电话:0370-2628098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0120156001 豫ICP备05019403号 公网安备 41140202000008号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12318 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