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道要帮“盲”
关育兵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21-10-18 03:07
记者近日走访调查北京、天津、山西等地10条(段)盲道发现,每一条盲道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包括盲道不连贯、有障碍物、触感圆点被磨平以及砖块损毁等。多位盲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反映盲道被占致出行难问题。 (10月15日《法治日报》)
盲道要帮“盲”,首先是认识问题。“大家都这样”“盲道就你能用,我们不能用啊”“残疾人少出门”等话语表明,我们对盲道的认识、对盲人出行的困难,都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理解。事实上,这样的思想不仅存在于普通公众,或多或少可能也存在于一些地方、一些部门的主政者。思想决定态度,态度决定工作。盲道不帮“盲”,也就不难理解。盲道不仅是在保障视障人士享有的无障碍出行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在保障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自由。盲道存在的问题,直接导致的是盲人的出行难,进而导致的是视障人士在接受教育、社会交往、实现就业等其他方面的问题,这对于激发个人潜能、发挥经济活力、维护平等自由的核心价值观以及形成社会团结等,都造成了不利影响。对于盲道的认识,只有站到一定高度,才能促进问题的解决。
盲道要帮“盲”,还是法律问题。我国是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最早发起国之一,早在2008年6月就已正式批准该公约,无障碍原则是贯彻残疾人权利保障的基本原则,我们必须予以落实。残疾人保障法也规定,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对无障碍设施的保护和维修也有明确规定。“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盲道要帮“盲”,不仅是对盲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关心和呵护,还是对法律的尊重,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地方和部门必须加强盲道的建设、保护和维修力度,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保障视障人士享有的无障碍出行权利。
解决视障人士出行难还需多方努力。盲道要赋予盲人的是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但就目前情况看,盲道只是视障人士出行环节中的一部分无障碍设施,相关人士建议,要系统解决视障人士出行难的问题,还应该建设环环相扣的无障碍环境,如红绿灯路口处设置提示音,公交车站、地铁站语音播报楼层、站台、到站等信息。在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尚未建成或完善的情况下,要通过提供足够的、专业的人工导引等其他手段进行补充,确保提供平等、包容的公共交通服务。
编辑: 田戈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