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选登(3月10日)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21-03-10 18:09

●网友留言

我是宁陵县城郊乡的村民,我们这儿现在正在征地,但是相关文件没有公开(比如土地价格、果树价格、农业大棚、土地上栽的树如何计算等),我们老百姓一头雾水。希望领导将相关的征地赔偿文件公开,在征地前公示赔偿标准。

●宁陵县委督查二室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城郊乡党委、乡政府办理结果向您反馈如下:

经调查,目前城郊乡正在进行的土地征收项目为县长江路南延项目。项目的实施是县委、县政府推进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提高老百姓幸福指数的战略决策。土地征收完全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文件规定执行,文件附带《商丘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对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有明确规定。以上文件可在官方网站查询,也可以到三里河片区征迁指挥部咨询,地址为宁陵县金地九号院三里河村室。

●网友留言

我是柘城县浦东街道办事处王沃楼村民,本人宅基地里有一个联通公司的电线杆,已有多年。因最近要使用宅基地,望挪移一下。

●柘城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查收,并即时转县联通公司调查处理,现已办结,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经现场查看,此电线杆位于您宅基地原有房屋北面6米处,影响新房建设。目前,县联通公司已将电线杆进行迁移,问题已解决。

●网友留言

我是虞城县郑集乡新红村车庙组村民,以前村集体分的地怎么办理宅基证?

●虞城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网友您好!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虞城县督查局立即下发给郑集乡进行处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回复如下:对您想咨询办理宅基证的地块,经新红村支部书记与郑集乡自然资源所对接,现场勘测后,认定该地段土地性质为耕地,根据国家政策要求,不能建房和办理宅基证。

●网友留言

虞城县住建局公务员范某某2013年开发的虞贾路东侧(李老家乡马庙村东头)门面房,欠我15万元工资款。2019年,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后,经县劳动局协调处理,范某某同意给我12.5万元,已支付10万元,余下的2.5万元多次催要无果。

●虞城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虞城县督查局立即下发给人社局进行处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回复如下:目前经人社局工作人员协商,反映人反映的2.5万元已经领到手,双方表示满意。

●网友留言

年前听说睢县会有一批招教,因为疫情推迟了,现在也没动静了。我想咨询一下相关领导,今年睢县的招教什么时候开始?

●睢县县委督查室

网友您好,现将县教体局办理情况向您反馈如下:2021年我县计划面向社会招录教师,目前具体时间尚未确定。同时,请您密切关注政府网站有关招教情况公告。也可拨打教体局电话0370-8186576进行咨询。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编辑整理)

编辑: 田戈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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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选登(3月10日)
2021-03-10 18:09     商丘网—京九晚报   我要评论 

●网友留言

我是宁陵县城郊乡的村民,我们这儿现在正在征地,但是相关文件没有公开(比如土地价格、果树价格、农业大棚、土地上栽的树如何计算等),我们老百姓一头雾水。希望领导将相关的征地赔偿文件公开,在征地前公示赔偿标准。

●宁陵县委督查二室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城郊乡党委、乡政府办理结果向您反馈如下:

经调查,目前城郊乡正在进行的土地征收项目为县长江路南延项目。项目的实施是县委、县政府推进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提高老百姓幸福指数的战略决策。土地征收完全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文件规定执行,文件附带《商丘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对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有明确规定。以上文件可在官方网站查询,也可以到三里河片区征迁指挥部咨询,地址为宁陵县金地九号院三里河村室。

●网友留言

我是柘城县浦东街道办事处王沃楼村民,本人宅基地里有一个联通公司的电线杆,已有多年。因最近要使用宅基地,望挪移一下。

●柘城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查收,并即时转县联通公司调查处理,现已办结,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经现场查看,此电线杆位于您宅基地原有房屋北面6米处,影响新房建设。目前,县联通公司已将电线杆进行迁移,问题已解决。

●网友留言

我是虞城县郑集乡新红村车庙组村民,以前村集体分的地怎么办理宅基证?

●虞城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网友您好!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虞城县督查局立即下发给郑集乡进行处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回复如下:对您想咨询办理宅基证的地块,经新红村支部书记与郑集乡自然资源所对接,现场勘测后,认定该地段土地性质为耕地,根据国家政策要求,不能建房和办理宅基证。

●网友留言

虞城县住建局公务员范某某2013年开发的虞贾路东侧(李老家乡马庙村东头)门面房,欠我15万元工资款。2019年,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后,经县劳动局协调处理,范某某同意给我12.5万元,已支付10万元,余下的2.5万元多次催要无果。

●虞城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虞城县督查局立即下发给人社局进行处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回复如下:目前经人社局工作人员协商,反映人反映的2.5万元已经领到手,双方表示满意。

●网友留言

年前听说睢县会有一批招教,因为疫情推迟了,现在也没动静了。我想咨询一下相关领导,今年睢县的招教什么时候开始?

●睢县县委督查室

网友您好,现将县教体局办理情况向您反馈如下:2021年我县计划面向社会招录教师,目前具体时间尚未确定。同时,请您密切关注政府网站有关招教情况公告。也可拨打教体局电话0370-8186576进行咨询。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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