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商丘市征兵报名政策公告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21-02-01 11:35

军营是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锤炼精英的大熔炉,是施展才华的大舞台,报名参军是无愧于青春的正确选择,是有志青年的光荣梦想,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商丘是红色革命老区,是兵员征集大市,更是一片拥军热土。为便于广大适龄青年应征报名,现就2021年征兵政策公告如下: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部署安排,2021年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上半年征兵,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报名,3月中旬起运新兵,3月底征兵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征兵,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15日报名,9月中旬起运新兵,9月底征兵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一、征集对象

(一)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含高校在校生),2021年年满18—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年满18—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2021年年满18—20周岁。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和理工类大学生入伍。

(二)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1年年满18—22周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3周岁。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1年年满18—22周岁。

二、身体条件

身高:男160cm以上,女158cm以上;视力:双眼不低于4.5;具体条件标准请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微信号:henanzhengbing),点击左下方“政策法规”查询。

三、报名程序

(一)男兵报名应征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 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或者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点击下方“我要报名”。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交所在学校武装部,高校往届毕业生将《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交由原就读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其他青年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

3.初检初审。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4.领取预征对象通知书。初检初审合格青年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发给预征对象通知书。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选择回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的,到学校武装部领取经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在征兵体检开始前将表交到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

5.体检政考。根据报名应征地兵役机关的安排,按时参加征兵体检、政考,符合条件的择优批准入伍。

6.优待政策办理。批准入伍的,根据批准入伍地兵役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指定开户银行的账号及相关资料,以便办理义务兵优待金。

高校新生本人或家长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发函到录取高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其家长,持《入伍通知书》及兵役机关复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到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1个月以内,由家长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登记。

(二)女兵报名应征程序

1.网上报名。同男青年报名办法。

2.确定初选对象。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对学籍进行审核,计算高考相对分数,并以应征女青年户籍(应征地)所在省为单位,根据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初选预征对象。

3.打印表格。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短信通知初选对象本人,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同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4.初检初审。初选预征对象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参加初审初检。合格的按照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顺序和征集任务规定倍数确定体检对象。

5.综合考评。结合体检工作,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素质考评。

6.批准入伍。对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批准入伍。

7.优待政策办理。与男青年要求相同。

四、入伍应征地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五、优待政策

(一)部队成长发展

1.报考军校。在校大学生、高校新生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军队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2.保送入学。作战部队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军官。

3.直接提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以及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4.选改士官。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和个人志愿,可选改为士官。

(二)退伍升学就业

1.定向考录。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省专武干部职务出现空缺时,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全省政法干警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国有企业招工时,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指令安置。服现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

3.复学优惠。正在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或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后,服役期间原就读(录取)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者入学。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入学或者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4.毕业班学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5.升学优先。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大专)退役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者根据本人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在校生(含新生)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扶持就业。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毕业班学生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7.复工复职。在征集期间,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服现役期间保留其被录用或聘用资格。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选择回原单位的,应当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三)经济补助

1.优待金。义务兵期间,批准入伍地政府每年给家庭发放优待金,“八一”前足额发放到位。2020年商丘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最高2.04万元/年。

2.津贴、工资。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义务兵第一年津贴费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1100元。转为士官后,第一年下士约5800元/月,第一年中士约7200元/月,第一年上士约8200元/月,第一年四级军士长约9400元/月。

3.退役金。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约56100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约5000元。回到地方,我市再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

4.学费资助。对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万元。

5.专项奖励。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入伍一次性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费,大学新生入伍一次性给予3000元生活补助费。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金6000元、3000元。

六、其他优待

(一)被战区以上(含)授予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和被评为优秀士兵(官)的现役军人,商丘市分别按10万元、2万元、1万元、200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二)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三)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四)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等享受优待。

七、政策咨询

(一)电话咨询: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116

梁园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263

睢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272

永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5113109

夏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318

虞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28800

柘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340

宁陵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7811536

睢 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368

民权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8522385

(二)网上咨询: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三)关注微信:河南征兵(微信号:henanzhengbing)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编辑: 田戈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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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商丘市征兵报名政策公告
2021-02-01 11:35     商丘网——商丘日报   我要评论 

军营是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锤炼精英的大熔炉,是施展才华的大舞台,报名参军是无愧于青春的正确选择,是有志青年的光荣梦想,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商丘是红色革命老区,是兵员征集大市,更是一片拥军热土。为便于广大适龄青年应征报名,现就2021年征兵政策公告如下: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部署安排,2021年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上半年征兵,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报名,3月中旬起运新兵,3月底征兵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征兵,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15日报名,9月中旬起运新兵,9月底征兵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一、征集对象

(一)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含高校在校生),2021年年满18—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年满18—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2021年年满18—20周岁。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和理工类大学生入伍。

(二)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1年年满18—22周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3周岁。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1年年满18—22周岁。

二、身体条件

身高:男160cm以上,女158cm以上;视力:双眼不低于4.5;具体条件标准请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微信号:henanzhengbing),点击左下方“政策法规”查询。

三、报名程序

(一)男兵报名应征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 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或者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点击下方“我要报名”。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交所在学校武装部,高校往届毕业生将《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交由原就读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其他青年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

3.初检初审。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4.领取预征对象通知书。初检初审合格青年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发给预征对象通知书。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选择回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的,到学校武装部领取经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在征兵体检开始前将表交到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

5.体检政考。根据报名应征地兵役机关的安排,按时参加征兵体检、政考,符合条件的择优批准入伍。

6.优待政策办理。批准入伍的,根据批准入伍地兵役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指定开户银行的账号及相关资料,以便办理义务兵优待金。

高校新生本人或家长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发函到录取高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其家长,持《入伍通知书》及兵役机关复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到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1个月以内,由家长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登记。

(二)女兵报名应征程序

1.网上报名。同男青年报名办法。

2.确定初选对象。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对学籍进行审核,计算高考相对分数,并以应征女青年户籍(应征地)所在省为单位,根据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初选预征对象。

3.打印表格。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短信通知初选对象本人,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同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4.初检初审。初选预征对象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参加初审初检。合格的按照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顺序和征集任务规定倍数确定体检对象。

5.综合考评。结合体检工作,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素质考评。

6.批准入伍。对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批准入伍。

7.优待政策办理。与男青年要求相同。

四、入伍应征地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五、优待政策

(一)部队成长发展

1.报考军校。在校大学生、高校新生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军队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2.保送入学。作战部队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军官。

3.直接提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以及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4.选改士官。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和个人志愿,可选改为士官。

(二)退伍升学就业

1.定向考录。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省专武干部职务出现空缺时,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全省政法干警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国有企业招工时,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指令安置。服现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

3.复学优惠。正在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或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后,服役期间原就读(录取)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者入学。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入学或者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4.毕业班学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5.升学优先。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大专)退役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者根据本人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在校生(含新生)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扶持就业。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毕业班学生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7.复工复职。在征集期间,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服现役期间保留其被录用或聘用资格。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选择回原单位的,应当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三)经济补助

1.优待金。义务兵期间,批准入伍地政府每年给家庭发放优待金,“八一”前足额发放到位。2020年商丘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最高2.04万元/年。

2.津贴、工资。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义务兵第一年津贴费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1100元。转为士官后,第一年下士约5800元/月,第一年中士约7200元/月,第一年上士约8200元/月,第一年四级军士长约9400元/月。

3.退役金。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约56100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约5000元。回到地方,我市再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

4.学费资助。对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万元。

5.专项奖励。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入伍一次性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费,大学新生入伍一次性给予3000元生活补助费。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金6000元、3000元。

六、其他优待

(一)被战区以上(含)授予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和被评为优秀士兵(官)的现役军人,商丘市分别按10万元、2万元、1万元、200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二)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三)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四)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等享受优待。

七、政策咨询

(一)电话咨询: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116

梁园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263

睢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272

永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5113109

夏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318

虞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28800

柘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340

宁陵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7811536

睢 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3156368

民权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70—8522385

(二)网上咨询: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三)关注微信:河南征兵(微信号:henanzhengbing)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编辑: 田戈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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