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的小与大
宋立民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20-10-28 06:01
周末,大风带哨,天有点昏。与小同事一起去买菜,发现他每次都要先绕到菜市场另一侧的门口。问其故,曰:“看看那个老太太来没有。”
“那个老太太”有70多岁,就是卖几株青菜、几个玉米棒子,小同事总是先买光了,再进入菜市场。
于是记起鲁迅的《一件小事》。主人公“我”检讨自己“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其实是过于自责了。因为后面有一句“我没有思索的从外套袋里抓出一大把铜元,交给巡警,说,‘请你给他’……”
无论是奖励,还是忏悔,文章里的“我”并不猥琐。因为他已经正视了自己的“小”,并且因为这“一大把铜元”而变“小”为“大”了。
笔者在想,如果换了今天,换了我,遇到似乎轻轻挂一下就“慢慢倒下”的老太太会怎样呢?大概是立即警惕:“是不是碰瓷!”看到车夫搀扶着老人去巡警所,我大概会迅速跳下车,逃之夭夭——担心的远远不止“一大把铜元”也。
买了菜,微信支付之际,蓦然看到新闻标题:《武汉一菜场要求女商贩不超45岁 工作人员:又不违法!你怎么看》。
却原来,最近正升级改造武汉吉庆街胜利街菜场,10月22 日贴出了《合作入驻须知》,曰:第一,入驻者必须接受3.0市场标准管理,有能力按照“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统一服务”要求规范作业和操作的企业;第二,必须接受超市化管理,售货员入驻上岗前接受付费的两周封闭式培训并考试合格,女售货员年龄不超过45岁,男售货员不超过50岁,持有有效期1年以上(含一年)的健康证书上岗。
正所谓“店大欺客”,该菜场有40多年历史,应该是武汉的菜市大户,至少吾侪教书匠是弄不太清楚“3.0市场标准管理”“四个统一”的“专业术语”的内涵外延的。
而且,看看记者的调查,才知道悲催者众矣:某77岁的商贩表示,自己从39岁开始就在胜利菜场卖鸡蛋,怕今后不能入驻了。有商户说,这个菜场商户大多都在50岁以上,担心改造后大家都无法继续经营。
该新闻很快上了热搜,网民的留言水平不低:“卖个菜还要付费培训啊?”“卖不卖菜跟年龄有什么关系?”“你让那些45岁以上失业的人怎么办?”“本来现在已经够难了,都是为了生活。年龄限制是让别人没有活路,这种规定没经过大脑。”“卖菜的很多都是年纪大的找工作没有地方用维持生活的人,这规定难道是想让二三十岁大学刚毕业的年轻人去卖菜吗?”
还有网民预测:“这是典型的乱作为的行为,相信用不了几天,肯定会撤销这个规定。”
如今,已经过了几天,并没有看到“撤销”的迹象。菜场管理方表示,该要求没违法,超龄商贩身体可能承担不了工作风险。
哈哈,笔者倒是愿意免费为“菜场管理方”培训一下逻辑学。一般来说,身体风险与年龄大小成正比例,但是,在女45 岁、男50岁的意义上,“承担不了工作风险”活活就是伪命题。胜利菜场贴出《合作入驻须知》的同时,公安部也有一个通知: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取消70周岁年龄上限。
记得学车之际,教练员厉声警示:你们手里握着的,不是方向盘,是枪!能够杀死人!换言曰,开车的“工作风险”与健康要求,应该远远大于卖菜,这是妇孺皆知的常识。大凡出国几趟的游客都知道,国外的的士司机、售货员乃至“空嫂”,50岁以上者司空见惯。钟南山84岁了老当益壮、驰援武汉,健康不健康也不是全凭岁数验证的。
武汉这家菜场把“小事”搞大,弄得“洒向人间都是怨”。“没违法”云云,还是不当一回事,但是,在网民眼里心里,那道德形象,已经“小”了一大截也。
编辑: 姬艳峰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