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没有法律依据,交警部门不会安装“减速带”
谁装的“减速带” 造成损失要担责
文/图 京九晚报全媒体首席记者 鲁超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20-07-03 01:02
近日,睢阳区的魏先生向《鲁超帮办》求助说,平原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南约200米,路西侧的非机动车道上有人安装了减速带,对过往车辆造成影响
“非机动车道上咋安装上了减速带,骑电动车过往的时候颠簸得厉害。”魏先生说,该处减速带对非机动车的过往造成不便,遇到下雨道路湿滑还有安全隐患。
接到魏先生的求助后,记者来到了平原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南约200米路西侧的非机动车道上,看到睢阳区文化街道办事处大门北侧不远确实安装了一条减速带(如图)。
受到减速带的影响,非机动车虽然减慢了速度,但依然会产生颠簸。而一些老年人骑着电动三轮车过往的时候,不但比较吃力,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交警支队设施大队的民警。该民警表示,在交通安全法规上,并没有“减速带”的相关规定,所以在“减速带”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我市交警未在道路上安装任何“减速带”。“以前教育部门提出在学校、幼儿园门前安装的‘减速带’也全部拆除了。”
该民警表示,交警部门在道路上只是画了提示减速的震荡线,而没有设置任何“减速带”。同时,因为“减速带”对于车辆来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所以一旦造成人员摔伤或者车辆受损,其安装的单位或者人员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减速带’不是一个法律专用术语,目前我国现行的交通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设施的国家标准中均没有‘减速带’这一专门称谓,人们习惯将一切在道路上用于迫使机动车辆减速的设施统称为‘减速带’。”该民警说,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所以交警部门不会安装“减速带”,道路上安装的“减速带”也不属于交通设施。
随后,记者就该路段非机动车道上安装减速带影响通行的问题反映给了12319城建服务热线。该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将会通知相关责任单位。
编辑: 杨宁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