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女士在华夏公馆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

房子没住上 生了一肚子气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20-07-01 05:39

李女士(左一)在售楼部等待多时,并无工作人员与其进行沟通

●热线显示

梁园区的李女士反映,她购买了华夏公馆小区的房子,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她提出按照购房合同退款,但屡屡被推诿,后来还被要求支付总房款5%的违约金。

近日,梁园区的李女士向《京九晚报》热线反映,2018年10月,她在华夏公馆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可房子还没住上就生了一肚子气。

“2018年10月,我签了购房合同,并交了17.6216万元首付款,当时说2019年10月31日之前交房。”李女士说,交房时间一直逾期到了今年的5月1日,实际天数有半年左右,但开发商认为受疫情影响,只逾期了92天。

李女士称,购房合同上有逾期交房的相关条款,明确说如果逾期超过90天,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李女士出示了《逾期交房赔偿协议书》,上面盖有“河南金居宜置业有限公司”的公章,落款为2020年5月1日。该协议书注明:按照合同约定应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房屋交付,但由于受疫情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甲方实际于2020年4月22日通告交房及乙方于2020年5月1日办理完成房屋交接手续。此外,还有“将甲方逾期交房违约金折合所购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合计92天”等内容。

“商丘市的新冠肺炎疫情是在今年的1月底才出现的,根本就不在交房日期之前,也不应该成为逾期交房及扣除逾期时间的理由。”李女士说。

在李女士所提供的购房合同上,记者看到明确写有: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款价款的0.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5月6日我就提出了退房,并且提交了书面的退房申请。”李女士说,“当时开发商的工作人员王盼龙(音)表示可以退房,并称会帮忙还上银行按揭贷款及撤除购房合同备案,签协议后就可以退款了。但后来说法就变了,成了要求我们还上银行按揭贷款和自行撤除购房合同备案,而且也不会签退房协议。”

李女士说:“因为要求太麻烦,而且也不给签退房协议,我就想先看一下房子,如果没有质量问题的话,考虑可以收房。但我提出做闭水试验时,又被推诿。6月份第一场大雨下了之后,我去房子里一看,主卧、次卧、厨房、阳台、卫生间等都有漏水的痕迹。”

李女士说,她再找到王盼龙时,对方称5月6日提交的书面退房申请已经被其撕了,原因是之前去看房就代表同意收房并取消退房,“说我们要退房的话,就是单方违约,要承担总房款5%的违约金。这让我无法接受”。

6月29日上午10时40分许,记者来到了华夏路华夏公馆小区售楼部,但没有找到王盼龙。售楼部的工作人员称,“王经理”是开发部负责人,其他人无法解决,只有找他才行。

此后,在售楼部内,记者多次拨打王盼龙的手机号码,均无人接听。三次发送短信表示要对他进行采访,记者也没有收到回复。在售楼部等待了半个多小时,因联系不上王盼龙,也没有其他人员就此进行解释,记者只得与李女士一起离开。

当日下午2时33分,王盼龙回复记者短信称,“不管是谁,有事提前预约,有空会回售楼部核实”。

截至昨日记者发稿前,王盼龙没有回复记者电话,也未就采访事宜进行沟通。

文/图 京九晚报全媒体首席记者 鲁超

编辑: 姬艳峰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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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李女士在华夏公馆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
房子没住上 生了一肚子气
2020-07-01 05:39     商丘网—京九晚报   我要评论 

李女士(左一)在售楼部等待多时,并无工作人员与其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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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的李女士反映,她购买了华夏公馆小区的房子,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她提出按照购房合同退款,但屡屡被推诿,后来还被要求支付总房款5%的违约金。

近日,梁园区的李女士向《京九晚报》热线反映,2018年10月,她在华夏公馆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可房子还没住上就生了一肚子气。

“2018年10月,我签了购房合同,并交了17.6216万元首付款,当时说2019年10月31日之前交房。”李女士说,交房时间一直逾期到了今年的5月1日,实际天数有半年左右,但开发商认为受疫情影响,只逾期了92天。

李女士称,购房合同上有逾期交房的相关条款,明确说如果逾期超过90天,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李女士出示了《逾期交房赔偿协议书》,上面盖有“河南金居宜置业有限公司”的公章,落款为2020年5月1日。该协议书注明:按照合同约定应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房屋交付,但由于受疫情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甲方实际于2020年4月22日通告交房及乙方于2020年5月1日办理完成房屋交接手续。此外,还有“将甲方逾期交房违约金折合所购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合计92天”等内容。

“商丘市的新冠肺炎疫情是在今年的1月底才出现的,根本就不在交房日期之前,也不应该成为逾期交房及扣除逾期时间的理由。”李女士说。

在李女士所提供的购房合同上,记者看到明确写有: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款价款的0.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5月6日我就提出了退房,并且提交了书面的退房申请。”李女士说,“当时开发商的工作人员王盼龙(音)表示可以退房,并称会帮忙还上银行按揭贷款及撤除购房合同备案,签协议后就可以退款了。但后来说法就变了,成了要求我们还上银行按揭贷款和自行撤除购房合同备案,而且也不会签退房协议。”

李女士说:“因为要求太麻烦,而且也不给签退房协议,我就想先看一下房子,如果没有质量问题的话,考虑可以收房。但我提出做闭水试验时,又被推诿。6月份第一场大雨下了之后,我去房子里一看,主卧、次卧、厨房、阳台、卫生间等都有漏水的痕迹。”

李女士说,她再找到王盼龙时,对方称5月6日提交的书面退房申请已经被其撕了,原因是之前去看房就代表同意收房并取消退房,“说我们要退房的话,就是单方违约,要承担总房款5%的违约金。这让我无法接受”。

6月29日上午10时40分许,记者来到了华夏路华夏公馆小区售楼部,但没有找到王盼龙。售楼部的工作人员称,“王经理”是开发部负责人,其他人无法解决,只有找他才行。

此后,在售楼部内,记者多次拨打王盼龙的手机号码,均无人接听。三次发送短信表示要对他进行采访,记者也没有收到回复。在售楼部等待了半个多小时,因联系不上王盼龙,也没有其他人员就此进行解释,记者只得与李女士一起离开。

当日下午2时33分,王盼龙回复记者短信称,“不管是谁,有事提前预约,有空会回售楼部核实”。

截至昨日记者发稿前,王盼龙没有回复记者电话,也未就采访事宜进行沟通。

文/图 京九晚报全媒体首席记者 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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