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源于商丘的成语典故(338)

刘秀森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20-04-01 09:13

自怨自艾

“自怨自艾”中的“自怨”意为悔恨自己的错误。“自艾”意为改正自己的错误。这一成语原指悔恨并且改正自己的错误,后多指悔恨。

典故出自《孟子·万章上》中讲的伊尹和太甲的故事:“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汤崩,太丁(汤的儿子,未立而死)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外丙、仲壬: 皆为大丁之弟)。大甲(即太甲,大丁之子)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在今河南商丘辖境。旧说桐是汤的葬地,故流放太甲在此反省)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复归于亳(今商丘)。”

这段记载说的是,伊尹辅佐商汤推翻了腐朽的夏朝,建立了商朝,商汤成了天下之王。商汤在位三十年而崩。商朝的继承法是兄死弟及,没有弟弟才传位给儿子。商汤没有弟弟,长子太丁应继位国君,可是太丁比父亲死得还早,所以就由太丁的弟弟外丙继位。外丙在位三年也去世了,他的弟弟仲壬继位。仲壬在位四年也死了。这时候由开国元老伊尹作主,由商汤的嫡长孙太甲继承了王位。伊尹一连写了三篇文章给太甲阅读,教他怎样做一个好的君主。有一篇文章的题目叫《肆命》,专门讲如何分清是非的道理,对于什么样的事情不应当做,什么样的事情应当做,都说得清清楚楚。还有一篇文章题目为《徂后》,讲的是商汤时候的法律制度,教育太甲一定要按照祖先定的规矩行事,不能背弃祖训,为所欲为。太甲读后,开始时尚能按伊尹的教导行事,小心谨慎地遵守祖宗留下的规矩。到了第三年,他就忘乎所以了,恣意妄为,不听伊尹的规劝,破坏了祖宗留下来的法律制度。百姓怨声载道。伊尹自然不能容忍太甲破坏汤王留下的社稷,先是一再规劝,希望太甲对自己的行为多加检点。后来看到太甲屡教不改,伊尹就把他放逐到商汤的坟墓所在地桐宫。

在我国古代,朝廷命官得罪了皇上,或者触犯了刑律,只要不是死罪,通常要在贬职的同时流放到边远地区,称“放逐”。天子放逐臣子并不稀奇。而臣子放逐天子,在我国历史上只有伊尹放太甲这一回。《孟子·卷十三·尽心上》记载:公孙丑曰:“伊尹曰:‘予不狎于不顺,放太甲于桐,民大悦。太甲贤,又反之,民大悦。’贤者之为人臣也,其君不贤,则固可放欤?”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也。”这段记载意思是:公孙丑向孟子说:“伊尹说:‘我不亲近违背礼义道德的人,因而把太甲放逐到桐宫,百姓十分高兴。太甲变贤明了,又让他返回来做君主,百姓十分高兴。’贤人做臣子,如果他的君主不贤德,本来就可以放逐的吗?”孟子说:“如果有伊尹那样的心志便可;没有伊尹那样的心志,就是篡位了。”

由此可见当时伊尹完全是从商朝的命运考虑,至于别人和后世会怎样说自己则置之度外。

在太甲被放逐期间,朝中无主,伊尹就代太甲执政,管理国家。此后的三年,伊尹代行政务,主持国事,朝会诸侯,商朝依然一派繁荣。

太甲被放逐到了桐宫,祖父商汤的坟墓与他朝夕相伴。商汤虽然是商朝的开国君主,坟墓却与普通人的墓差不多,墓地上只有一座低矮的宫室,供一年一度的祭祀之用。守墓的老人听说太甲是因为违犯祖宗的制度被放逐来的,就把当年商汤创业的故事以及商汤订下的种种规矩,每天对太甲讲述,教育太甲应当以自己的祖父为榜样,做个贤明的君主。祖父商汤的伟大功绩让太甲既神往又羞愧,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越来越觉得自己对不起祖父的在天之灵,决心改正错误。他以祖父为榜样,尽自己的能力帮助老弱孤寡,违反祖制和法律的事绝不做了。

三年间,伊尹时刻关注着太甲在桐宫的所作所为。见太甲处仁迁义,努力悔过,自怨自艾,伊尹十分高兴,于是亲自带着文武大臣把太甲接回国都──亳,严肃而郑重地把政权交还给他。太甲以前事为师,按商汤时传下来的章法循规蹈距地做事,听从身边大臣的良言良策,把上至国家大事、下到百姓生活都治理得井然有序,商朝进入了一个稳定发展时期,诸侯都来归服。伊尹对太甲很赞赏,作《太甲训》三篇,赞扬太甲,称他为“太宗”。

由于《孟子·万章上》中的“太甲悔过,自怨自艾”,“自怨自艾”就成了成语。

例句:“过迁渐渐自怨自艾,懊悔不迭。”(《醒世恒言·张孝基陈留认舅》)

编辑: 田戈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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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源于商丘的成语典故(338)
2020-04-01 09:13   刘秀森   商丘网——京九晚报   我要评论 

自怨自艾

“自怨自艾”中的“自怨”意为悔恨自己的错误。“自艾”意为改正自己的错误。这一成语原指悔恨并且改正自己的错误,后多指悔恨。

典故出自《孟子·万章上》中讲的伊尹和太甲的故事:“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汤崩,太丁(汤的儿子,未立而死)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外丙、仲壬: 皆为大丁之弟)。大甲(即太甲,大丁之子)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在今河南商丘辖境。旧说桐是汤的葬地,故流放太甲在此反省)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复归于亳(今商丘)。”

这段记载说的是,伊尹辅佐商汤推翻了腐朽的夏朝,建立了商朝,商汤成了天下之王。商汤在位三十年而崩。商朝的继承法是兄死弟及,没有弟弟才传位给儿子。商汤没有弟弟,长子太丁应继位国君,可是太丁比父亲死得还早,所以就由太丁的弟弟外丙继位。外丙在位三年也去世了,他的弟弟仲壬继位。仲壬在位四年也死了。这时候由开国元老伊尹作主,由商汤的嫡长孙太甲继承了王位。伊尹一连写了三篇文章给太甲阅读,教他怎样做一个好的君主。有一篇文章的题目叫《肆命》,专门讲如何分清是非的道理,对于什么样的事情不应当做,什么样的事情应当做,都说得清清楚楚。还有一篇文章题目为《徂后》,讲的是商汤时候的法律制度,教育太甲一定要按照祖先定的规矩行事,不能背弃祖训,为所欲为。太甲读后,开始时尚能按伊尹的教导行事,小心谨慎地遵守祖宗留下的规矩。到了第三年,他就忘乎所以了,恣意妄为,不听伊尹的规劝,破坏了祖宗留下来的法律制度。百姓怨声载道。伊尹自然不能容忍太甲破坏汤王留下的社稷,先是一再规劝,希望太甲对自己的行为多加检点。后来看到太甲屡教不改,伊尹就把他放逐到商汤的坟墓所在地桐宫。

在我国古代,朝廷命官得罪了皇上,或者触犯了刑律,只要不是死罪,通常要在贬职的同时流放到边远地区,称“放逐”。天子放逐臣子并不稀奇。而臣子放逐天子,在我国历史上只有伊尹放太甲这一回。《孟子·卷十三·尽心上》记载:公孙丑曰:“伊尹曰:‘予不狎于不顺,放太甲于桐,民大悦。太甲贤,又反之,民大悦。’贤者之为人臣也,其君不贤,则固可放欤?”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也。”这段记载意思是:公孙丑向孟子说:“伊尹说:‘我不亲近违背礼义道德的人,因而把太甲放逐到桐宫,百姓十分高兴。太甲变贤明了,又让他返回来做君主,百姓十分高兴。’贤人做臣子,如果他的君主不贤德,本来就可以放逐的吗?”孟子说:“如果有伊尹那样的心志便可;没有伊尹那样的心志,就是篡位了。”

由此可见当时伊尹完全是从商朝的命运考虑,至于别人和后世会怎样说自己则置之度外。

在太甲被放逐期间,朝中无主,伊尹就代太甲执政,管理国家。此后的三年,伊尹代行政务,主持国事,朝会诸侯,商朝依然一派繁荣。

太甲被放逐到了桐宫,祖父商汤的坟墓与他朝夕相伴。商汤虽然是商朝的开国君主,坟墓却与普通人的墓差不多,墓地上只有一座低矮的宫室,供一年一度的祭祀之用。守墓的老人听说太甲是因为违犯祖宗的制度被放逐来的,就把当年商汤创业的故事以及商汤订下的种种规矩,每天对太甲讲述,教育太甲应当以自己的祖父为榜样,做个贤明的君主。祖父商汤的伟大功绩让太甲既神往又羞愧,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越来越觉得自己对不起祖父的在天之灵,决心改正错误。他以祖父为榜样,尽自己的能力帮助老弱孤寡,违反祖制和法律的事绝不做了。

三年间,伊尹时刻关注着太甲在桐宫的所作所为。见太甲处仁迁义,努力悔过,自怨自艾,伊尹十分高兴,于是亲自带着文武大臣把太甲接回国都──亳,严肃而郑重地把政权交还给他。太甲以前事为师,按商汤时传下来的章法循规蹈距地做事,听从身边大臣的良言良策,把上至国家大事、下到百姓生活都治理得井然有序,商朝进入了一个稳定发展时期,诸侯都来归服。伊尹对太甲很赞赏,作《太甲训》三篇,赞扬太甲,称他为“太宗”。

由于《孟子·万章上》中的“太甲悔过,自怨自艾”,“自怨自艾”就成了成语。

例句:“过迁渐渐自怨自艾,懊悔不迭。”(《醒世恒言·张孝基陈留认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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