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源于商丘的成语典故

刘秀森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9-10-28 01:41

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

“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中的“彼”:“那”的意思。这一成语是说:这种情况下与那种情况下的是非标准不一。即在这里是对的,在那里就是错的了。

典故出自战国时宋国人庄周的著作《庄子·齐物论》:“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并存)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始,随即)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遵循,依托)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顺着)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同一,同样)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对立面),谓之道枢(枢要)。枢始得其环中(环的中心),以应(适应,顺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庄子》的这段话的译文为:各种事物无不存在它自身对立的那一面,各种事物也无不存在它自身对立的这一面。从事物相对立的那一面看便看不见这一面,从事物相对立的这一面看就能有所认识和了解。所以说:事物的那一面出自事物的这一面,事物的这一面亦起因于事物的那一面。事物对立的两个方面是相互并存、相互依赖的。虽然这样,刚刚产生随即便是死亡,刚刚死亡随即便会复生;刚刚肯定随即就是否定,刚刚否定随即又予以肯定;依托正确的一面同时也就遵循了谬误的一面,依托谬误的一面同时也就遵循了正确的一面。因此,圣人不走划分正误是非的道路,而是观察比照事物的本然,也就是顺着事物自身的情态。事物的这一面也就是事物的那一面,事物的那一面也就是事物的这一面。事物的那一面同样存在是与非,事物的这一面也同样存在正与误。事物果真存在彼此两个方面吗?事物果真不存在彼此两个方面的区分吗?彼此两个方面都没有其对立的一面,这就是大道的枢纽。抓住了大道的枢纽,也就抓住了事物的要害,从而顺应事物无穷无尽的变化。“是”是无穷的,“非”也是无穷的。所以说不如用事物的本然来加以观察和认识。

庄子认为没有纯粹的“此”,也没有单一的“彼”,彼此是相生相存的。这种认识包涵朴素的辩证法。然后庄子说:“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开始采用怀疑的态度,表明彼与此是没有绝对界限可以来划分的。于是,在这种怀疑态度下,庄子采用“齐物”的方法得出:对立的矛盾相互为存,但是人为的划分矛盾的界限只是徒劳,所以圣人之道不在乎“彼”也不在乎“此”,也不在于知道彼此是合一的整体,而在于无为,观察自然的规律,遵循道的作为。这是庄子从自然事物的经验中总结的观点,不能算是单纯的诡辩。

庄子认为,一切对立都是人把事物放到特定的关系中以后才形成的,你若不把两件东西加以比较,哪有什么大小、长短、高下?至于美丑、善恶、错误与正确这一类对立,更不能离开对立关系中认识主体的判断。《齐物论》中说:人寝于湿地,会得病而死,泥鳅寝于湿地,却是快乐得很,哪里有什么“正处”?毛嫱、丽姬这些传说中的美女,人见了欢喜莫名,鱼见了赶快潜逃于深水,鸟见了飞遁高空,麋鹿见了惊慌狂奔,四者之中,谁知道什么是“天下之正色”?

所以,所谓“是非”的判断,首先与认识主体的经验和需要有关,尤其和与各人不同的利益出发点有关。战国时代,百家争鸣,异说纷出,各执一端,莫不自认为掌握了最高的、绝对的真理。庄子则尖锐地指出,这一切争端,都是“各为其所欲”,立场是为了维护各人所主张的利益。在我们自身的生活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对同一事实,穷人有穷人的是非,富人有富人的是非;老板有老板的是非,工人有工人的是非。在发生利益冲突的双方,彼此的是非判断总是大相径庭的。这种由于各人的经验、需要、利益的对立而引起的是非对立,用《庄子》一书中一句名言来概括,叫作:“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从根本上说,原来并不存在纯粹的是与非。

因为庄子《庄子·齐物论》中“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话,“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就成了成语。

例句:“不加考察,不加批评,但用‘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论调,将一切作者诋为‘一丘之貉’。”(鲁迅《中国文坛的悲观》)(272)

编辑: 田戈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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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源于商丘的成语典故
2019-10-28 01:41   刘秀森   商丘网——京九晚报   我要评论 

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

“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中的“彼”:“那”的意思。这一成语是说:这种情况下与那种情况下的是非标准不一。即在这里是对的,在那里就是错的了。

典故出自战国时宋国人庄周的著作《庄子·齐物论》:“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并存)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始,随即)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遵循,依托)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顺着)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同一,同样)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对立面),谓之道枢(枢要)。枢始得其环中(环的中心),以应(适应,顺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庄子》的这段话的译文为:各种事物无不存在它自身对立的那一面,各种事物也无不存在它自身对立的这一面。从事物相对立的那一面看便看不见这一面,从事物相对立的这一面看就能有所认识和了解。所以说:事物的那一面出自事物的这一面,事物的这一面亦起因于事物的那一面。事物对立的两个方面是相互并存、相互依赖的。虽然这样,刚刚产生随即便是死亡,刚刚死亡随即便会复生;刚刚肯定随即就是否定,刚刚否定随即又予以肯定;依托正确的一面同时也就遵循了谬误的一面,依托谬误的一面同时也就遵循了正确的一面。因此,圣人不走划分正误是非的道路,而是观察比照事物的本然,也就是顺着事物自身的情态。事物的这一面也就是事物的那一面,事物的那一面也就是事物的这一面。事物的那一面同样存在是与非,事物的这一面也同样存在正与误。事物果真存在彼此两个方面吗?事物果真不存在彼此两个方面的区分吗?彼此两个方面都没有其对立的一面,这就是大道的枢纽。抓住了大道的枢纽,也就抓住了事物的要害,从而顺应事物无穷无尽的变化。“是”是无穷的,“非”也是无穷的。所以说不如用事物的本然来加以观察和认识。

庄子认为没有纯粹的“此”,也没有单一的“彼”,彼此是相生相存的。这种认识包涵朴素的辩证法。然后庄子说:“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开始采用怀疑的态度,表明彼与此是没有绝对界限可以来划分的。于是,在这种怀疑态度下,庄子采用“齐物”的方法得出:对立的矛盾相互为存,但是人为的划分矛盾的界限只是徒劳,所以圣人之道不在乎“彼”也不在乎“此”,也不在于知道彼此是合一的整体,而在于无为,观察自然的规律,遵循道的作为。这是庄子从自然事物的经验中总结的观点,不能算是单纯的诡辩。

庄子认为,一切对立都是人把事物放到特定的关系中以后才形成的,你若不把两件东西加以比较,哪有什么大小、长短、高下?至于美丑、善恶、错误与正确这一类对立,更不能离开对立关系中认识主体的判断。《齐物论》中说:人寝于湿地,会得病而死,泥鳅寝于湿地,却是快乐得很,哪里有什么“正处”?毛嫱、丽姬这些传说中的美女,人见了欢喜莫名,鱼见了赶快潜逃于深水,鸟见了飞遁高空,麋鹿见了惊慌狂奔,四者之中,谁知道什么是“天下之正色”?

所以,所谓“是非”的判断,首先与认识主体的经验和需要有关,尤其和与各人不同的利益出发点有关。战国时代,百家争鸣,异说纷出,各执一端,莫不自认为掌握了最高的、绝对的真理。庄子则尖锐地指出,这一切争端,都是“各为其所欲”,立场是为了维护各人所主张的利益。在我们自身的生活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对同一事实,穷人有穷人的是非,富人有富人的是非;老板有老板的是非,工人有工人的是非。在发生利益冲突的双方,彼此的是非判断总是大相径庭的。这种由于各人的经验、需要、利益的对立而引起的是非对立,用《庄子》一书中一句名言来概括,叫作:“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从根本上说,原来并不存在纯粹的是与非。

因为庄子《庄子·齐物论》中“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话,“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就成了成语。

例句:“不加考察,不加批评,但用‘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论调,将一切作者诋为‘一丘之貉’。”(鲁迅《中国文坛的悲观》)(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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