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法院 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李俊峰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9-09-11 23:49
本报讯 “你的电子卷宗经省法院连续两次抽查质检不合格,并被省法院通报,请你对这一情况进行说明。”这是近日夏邑县法院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赵艳与民事庭一位干警谈话。如今,在夏邑县法院像这种“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谈话已经成为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
夏邑县法院党组和驻院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聚焦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不断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工作,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实起来,让干警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达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
截至目前,该院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干警10余人次。
编辑: 吴先锋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