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初审(备选)对象的公示
2019-06-13 11:38
根据《省民族宗教委关于报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初审推荐材料的通知》(豫民宗明电[2019]15号)文件精神,我市拟推荐柘城县人民政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初审对象,民权县伯党回族乡人民政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备选对象,按照评审工作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6月17号18时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商丘市民族宗教事物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370-3288153
传真:0370-3289039
邮箱:mzk815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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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科邮编:476000
商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6月13日
编辑: 贺宇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