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要求
只能报销申请病种的慢性病药物
京九晚报全媒体首席记者 鲁超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9-06-12 00:27
睢阳区的刘女士6月3日求助称,睢阳区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报销的药品,自3月5日起就只能报销单一病种的药物,而对于一些慢性病存在关联病种的药物则无法进行报销。
“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并发症和关联病种比较多,以前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待遇拿药的时候,关联病种的药物也是可以进行报销的,但是自今年3月5日之后就不行了。”刘女士说,自今年3月5日之后,家人在按照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待遇拿药物的时候,被告知只能享受本人慢性病病种的药物,而对于关联病种的药物则不能享受慢性病报销的待遇。“一些慢性病有关联病种,如果只能享受单一病种药物报销,就会给通过医保报销的治疗造成不便。”
6月6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睢阳区医保局一名屠姓工作人员。他表示,根据《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实是只能进行申请病种相符合的慢性病药物报销。
“糖尿病、心脑血管等慢性病确实容易出现一些并发症,也有群众反映过该问题,我们也就此向市局反映过。”该屠姓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一些享受慢性病待遇的参保者提出过类似的要求,但并不符合规定,所以只能向上级进行反映。“以前城乡居民医保是县区统筹,但是现在是市级统筹了,所以只能向上级进行反映,看是否能够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规定。”
该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各级医保局挂牌成立后,全市的慢性病报销等制度均是按照统一的管理办法执行。“医保工作本来就是一边实行,一边逐步完善和细化的,目前的规定确实不允许报销申请病种以外的药物,但也有可能以后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我们会一边向群众解释好政策,一边将现行政策执行好。”该屠姓工作人员说,在相关规定没有调整和改变之前,必须按照现行文件执行,对此还请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
编辑: 马信志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