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要突出精准
李方向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8-12-04 02:50
图/曹一
未及时接到脱贫攻坚巡查组电话,被问责处分;扶贫手册中写错两个标点符号,登上“黑榜”被全县通报,还被扣一年的绩效奖励;市领导进村检查扶贫工作,发现一名驻村干部在看手机,大为光火,给予处分……这些发生在基层的真实案例,让人大跌眼镜。(12月2日《澎湃新闻》)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这句话的意思是以问责个案推动整体工作,并不是动辄就问责。未及时接电话、写错两个标点、工作时看手机等被处分未免有些矫枉过正。不得不说的是问责要有依据,也需要按程序执行。可是这些问责闪烁着以言代“纪”、以领导脸色代“纪”的影子甚至仅凭个人情绪就草率问责。正如一名干部所言,上级领导提了处理意见,县里不敢违背。这折射出一些地方在考核中存在问责“跑偏”“脱靶”的现象。
问责的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可以说问责与用药治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如果没病到要“吃药”的地步,领导非要让他吃问责这味药,即使问责再严厉也无益于问题解决,只会让被问责干部心中有结,也会让其他党员干部感到不公甚至引起民怨,严重削弱了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仅提高不了工作效率,还会伤害“机体”影响干劲。为此,问责必须突出精准、科学,也要有温度地以问责激发担当:一事当前,该不该问责,谁该被问责,怎样问责,问责到何种程度;是政策问题还是领导问题,是布置问题还是落实问题,过失在哪个环节,怠政在哪个层次以及特定历史条件、地域因素和当事人实际等,当然还要正确区分无心之失和失职违纪行为。只有这些问题弄清了,依据党章、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才能依责量纪避免伤及无辜,避免用力过度,被问责的干部才能心服口服,从而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激发干部为了人民群众岁月静好更好地持久负重前行。
编辑: 杨宁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