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阳区人社局城乡居民医保中心:
“这些人群”的参保费全部由政府代交
京九晚报全媒体首席记者 鲁超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8-11-13 23:26
睢阳区的张先生11月2日求助称,“听说年满80岁以上的老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时候就不用交费了,不知道这个消息是真是假”。
记者报告
家住睢阳区的张先生,因为想要了解城乡居民医保交费的问题而向《晚报帮办》求助。他说,听说年满80岁以上的老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时候就不用交费了,不知道这个消息是真是假。
“有人说超过80岁的老年人不用交费就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了,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张先生说,希望记者能够帮忙了解一下,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交费时候减免费用的相关政策。
接到张先生的求助后,记者就此采访了商丘市人社局医保中心主任徐敬。他表示,城乡居民医保只有针对贫困人群的相关减免交费政策,并没有年满80岁以上老人可以减免费用的政策。但是对于贫困人群的相关政策,不同的县市区可能存在差异,所以要看咨询人所在县市区的具体规定。
记者获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8] 36号)中明确提出,各地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豫政办〔2018〕12号)等文件规定,立足现有制度,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全面落实资助困难人员参保政策,确保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确保应保尽保。扩大门诊慢性病和门诊重特大疾病病种,将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和门诊重特大疾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85%。同时,简化慢性病鉴定程序,实行按月申报、及时鉴定,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及时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抓紧落实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一降一提高”的倾斜政策,继续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让惠民政策落地生根。
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睢阳区人社局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主任孔祥坤。“睢阳区范围内的低保户、五保户、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等人群的参保费,将全部由政府代交。个人无须交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的相关待遇。”孔祥坤告诉记者。
“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由扶贫办提供名单。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由民政部门提供名单。该名单不但会提供给医保部门,还会提供给所在的乡镇、村委会。”孔祥坤说,提供给乡镇、村委会的名单将方便困难群众核对自己的情况。凡是符合条件的贫困人群,均不需要交纳医保参保费,其费用将由政府全额代交。“贫困户和低保户根据其经济情况可能会有变化,如果看到已经脱贫或不再符合低保户等政府代交医保参保费待遇的话,还应该及时地自行交纳医保参保费。”
编辑: 田戈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