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13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文/京九晚报全媒体记者 杨旭华 图/通讯员 刘雪豪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8-09-20 00:27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前的公开宣判
19日上午,商丘市中级法院在民权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新民通报了商丘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在新闻发布会前,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王峰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对组织、领导者王峰,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剥夺政治权利5年。
赵新民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商丘两级法院按照市委、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打击势头不减、力度不降态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商丘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一审案件9件59人、二审案件6件75人(含去年一审审结,2018年上诉至二审的案件);涉恶一审案件3件11人。除当日公开宣判的王峰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外,被告人张斌、张益铭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分别判处组织者、领导者张斌,骨干成员张益铭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徐亚飞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判处组织、领导者徐亚飞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罚金8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被告人胡彬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判处组织、领导者胡彬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院涉黑案件生效判决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3人、5至10年有期徒刑的11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48人。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达100%,且全部判处实刑。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法快审快判,从严打击。集中判决了一批性质恶劣的黑恶分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赵新民最后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做好这项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商丘两级法院将按照市委、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妥善做好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坚决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平安商丘、和谐商丘、法治商丘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