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生防火防溺水的意识与能力,近日,夏邑县刘店集乡中心学校开展了以“防火、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本次活动主要从日常生活细节来教育学生。在防火方面,该校要求学生不得携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不得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和其他易燃物品。在防溺水方面,该校培养学生积极掌握正确的游泳方法和呼救方法,要求同学们做到“四不一会”:即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要在设置有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的水源地游泳,不要在上下学的途中和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学生们还就亲身经历或所闻展开分析与讨论,提升对防溺水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活动,该乡中心学校提高了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有效地增强了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