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
晚报首席记者 刁志远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8-05-22 23:34
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着我们每个人。昨日记者从市相关部门获悉,我市将开展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依法拆除或关闭违法建筑,取缔养殖和旅游餐饮项目。
据了解,综合整治主要任务包括:设立保护标志,今年8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长久性界碑、交通警示牌、保护区宣传牌的设置,同时建立巡查和维护机制。取缔围堰养殖,在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全面禁止投饵、投药养殖,投肥种植,在7月底前依法取缔地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围堰(围网)养殖项目,并依法关闭或拆除二级保护区排放污染物围堰(围网)养殖项目。设置防护设施,对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所有道路交通穿越实施综合整治。取缔违法项目,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开展观光旅游活动,7月底前依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与取水无关的设施(含建筑)和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的违法项目。实施生态搬迁,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农村居民进行搬迁安置,10月底前完成生态搬迁任务并完成生态修复。拆除违法土坝。整治面源污染,完成对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所有农村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运输,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排查并依法取缔二级保护区内全部的生活排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