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报废轿车 男子被罚
晚报首席记者 吴海良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8-03-23 00:37
近日,濮阳市南乐县驾驶员赵某驾驶一台报废的大众轿车,在连霍高速公路豫皖界公安检查站被查。民警检查时,赵某还虚报他人驾驶证信息,企图蒙混过关,结果被执勤民警当场揭穿。
据市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陈宪伟介绍,19日19时许,他带领民警在连霍高速公路豫皖界公安检查站例行检查勤务,一辆黑色大众轿车因达到报废标准而在缉查布控拦截系统预警,民警随机上前予以拦截。民警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他称忘带了。随后,该驾驶员告诉民警一个驾驶证号,民警核实与其不符。经过一番批评教育,驾驶员最终承认无证驾驶的事实。据介绍,驾驶员赵某是濮阳市南乐县人,因业务紧急,开车带着演艺公司人员欲到徐州演出。鉴于赵某无证驾驶且驾驶车辆达到报废期限,民警依法对其两项违法行为处以4000元罚款。
民警提醒,《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应当强制报废。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应按期进行车辆技术检验。在道路上驾驶此类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除暂扣车辆外,驾驶人将被处罚2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另外,广大驾驶员应该注意查看自己驾驶证标注的“有效期限”,按时换证。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即可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