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雷”工作虽进行 但“雷”并没清彻底

文/图 晚报首席记者 鲁超 实习生 胡静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8-02-02 07:22

清理前

清理后

热线闪回:

家住梁园区的刘先生,因为看到有商家在人行道上肆意安装地锁和摆放锥筒的问题,在1月17日向《京九晚报》热线进行反映。

刘先生说,八一路与凯旋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的人行道上,有商家在商店门前的人行道上安装了很多地锁,此外还摆放了很多锥筒,导致车辆无法过往,就连行人也难以通行,“地锁都是支起来的,就跟三角形的绊马索一样,这段路看上去就跟打仗的阵地一般!”

接到刘先生反映的情况后,1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八一路与凯旋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的人行道。看到十多米的人行道上被人安装上了两排地锁,并且在地锁的南侧还摆放着一排塑料锥筒。由于地锁已经支了起来,别说车辆难以在该段人行道处过往,就连行人也要小心翼翼地绕行才不会被地锁绊倒。

随后,记者向12319城建服务热线反映了该段人行道上有人安装地锁和摆放锥筒的情况。

此后,梁园区城市管理局回复记者说,已经责令该处人行道附近的商家拆除了安装在人行道上的地锁并且清理了摆放的锥筒。

本报讯 对于八一路与凯旋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的人行道上安装地锁和摆放锥筒的问题,1月30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这段人行道进行跟踪调查。

记者发现,该处人行道商家门前的地锁和锥筒都已被拆除,也有车辆停在这里。但拆除工作进行得并不彻底,仍有安装地锁时留下的铆钉,不注意观察很难发现。况且下雪结冰时路面情况本就不好,极易导致过往的行人尤其是老人和小孩在此处绊倒。

沿着该段八一路继续向东走,记者看到还有其他商家在门前的人行道上摆放锥筒来阻止车辆停放。

记者了解到,2017年8月31日商丘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利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设置非机动车免费停放点,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或者禁停、禁行标识标牌。

条例中也明确了违反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清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为了避免市民绊倒,尽快清理全部的“地雷”,记者向12319城建服务热线反映了这个清理不彻底以及另外两个商家安放锥筒的情况。12319城建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前去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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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雷”工作虽进行 但“雷”并没清彻底
2018-02-02 07:22   文/图 晚报首席记者 鲁超 实习生 胡静   商丘网—京九晚报   我要评论 

清理前

清理后

热线闪回:

家住梁园区的刘先生,因为看到有商家在人行道上肆意安装地锁和摆放锥筒的问题,在1月17日向《京九晚报》热线进行反映。

刘先生说,八一路与凯旋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的人行道上,有商家在商店门前的人行道上安装了很多地锁,此外还摆放了很多锥筒,导致车辆无法过往,就连行人也难以通行,“地锁都是支起来的,就跟三角形的绊马索一样,这段路看上去就跟打仗的阵地一般!”

接到刘先生反映的情况后,1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八一路与凯旋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的人行道。看到十多米的人行道上被人安装上了两排地锁,并且在地锁的南侧还摆放着一排塑料锥筒。由于地锁已经支了起来,别说车辆难以在该段人行道处过往,就连行人也要小心翼翼地绕行才不会被地锁绊倒。

随后,记者向12319城建服务热线反映了该段人行道上有人安装地锁和摆放锥筒的情况。

此后,梁园区城市管理局回复记者说,已经责令该处人行道附近的商家拆除了安装在人行道上的地锁并且清理了摆放的锥筒。

本报讯 对于八一路与凯旋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的人行道上安装地锁和摆放锥筒的问题,1月30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这段人行道进行跟踪调查。

记者发现,该处人行道商家门前的地锁和锥筒都已被拆除,也有车辆停在这里。但拆除工作进行得并不彻底,仍有安装地锁时留下的铆钉,不注意观察很难发现。况且下雪结冰时路面情况本就不好,极易导致过往的行人尤其是老人和小孩在此处绊倒。

沿着该段八一路继续向东走,记者看到还有其他商家在门前的人行道上摆放锥筒来阻止车辆停放。

记者了解到,2017年8月31日商丘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利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设置非机动车免费停放点,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或者禁停、禁行标识标牌。

条例中也明确了违反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清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为了避免市民绊倒,尽快清理全部的“地雷”,记者向12319城建服务热线反映了这个清理不彻底以及另外两个商家安放锥筒的情况。12319城建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前去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 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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