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工作人员:可到原隶属地人社局或示范区组织人社局申请恢复
晚报首席记者 鲁超 实习生 贺绍颖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8-02-01 07:35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贾先生1月23日求助称,“我是贾堂村的村民,以前我们村属于梁园区双八镇管辖,后来又归属示范区民安办事处管辖。隶属关系改变了,造成自2017年8月23日之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停发”。
记者报告
家住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贾先生向《晚报帮办》求助说,他家所在的贾堂村,以前属于梁园区双八镇管辖,后来又归属示范区民安办事处管辖。隶属关系改变了,造成其老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自2017年8月23日之后就停发了。
“我老伴今年69岁了,以前每月领取着80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贾先生说,贾堂村以前属于梁园区双八镇管辖,后来又归属示范区民安办事处管辖。隶属关系改变后,老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自2017年8月23日之后就停发了。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商丘市人民政府的相关通知,梁园区管辖下的贾堂村等地进行区域调整,现在隶属于示范区民安办事处管辖。所以现在梁园区贾堂村的养老保险金由示范区组织人社局管理。
为什么贾先生老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被停发了?就此,1月30日记者采访了示范区组织人社局的李姓工作人员。该李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从梁园区转过来的养老保险金的户口,2017年12月份都已经发放,没发放的属于没有转移过来的。”
“像这种情况可能有以下两种原因,一是乡镇相关部门申报当事人已去世,二是当事人没有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资格认证年审。”该李姓工作人员说,停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居民,可以到本人原来所隶属地的人社局或在示范区组织人社局申请恢复,恢复后不仅可以继续发放,而且原来没有发的还可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