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险情撞上了规则
吴 涛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7-12-19 09:01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里,总有一些事情让人暖心。”这是本报上周刊发的一篇通讯的开头一句。
这篇题为《六旬老人从车上摔下,头部着地不停流血 为救人,热心城管连闯红灯奔医院》的通讯说:12月11日,在商丘街头,一位老人不小心从三轮车上摔下来,头部严重受伤,被路过的两名城管工作人员紧急送医。为了抢时间,两名城管工作人员开着城管执法车一路闯红灯而行……经过及时救治,目前老人已脱离生命危险。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们的社会并不缺少温情。在“老人摔倒却无人敢扶”的冷漠一度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时候,我们身边其实并不乏这种来自陌生人的温暖的援手。无论是日常的一个微笑、一句问候,还是关键时刻的一声提醒,抑或是遇到险情时的一次帮扶,我们对别人多一分善意,社会就将多一瓣心香,就像歌里所唱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作为主流媒体,也理当多多传递这种援手的温暖,让“赠人玫瑰的余香”四下蔓延,尽力驱散那种人与人之间不信任甚至相互疏离的不正常心态。
从赞扬“热心”的角度评价,上述通讯做到了传递正能量。我要说的是,以一位编辑的苛刻眼光一分为二地来看,“闯红灯”不应该被宣扬——即使是为了做好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规则是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交通规则更是早已经上升到了法律层面,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的交通法规,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必须承认和遵守。
那么,当险情撞上了规则的时候,怎么办呢?交法明确规定:在出现关乎生命、公共安全等受到威胁的危险紧急情况,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需要闯红灯的……不应受到处罚。其他车辆,不在免罚之列。
因此说,救人是好事,值得提倡和表扬,但规则不容轻易打破,为救人而闯红灯显然是不对的,险情和做好事并不是违反规则的理由。交通规则本身就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保护所有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为救人而闯红灯,一边是为了救助一个生命,一边却同时忽视了其他行人的生命安全,因为你不是专业的救护车,仍然是要被开罚单的。
好在,交警部门负责人已经表示:司机为抢救病人而与“死神”赛跑闯了红灯的话,可向交警支队申请免予处罚。在核实清楚后,会撤销对其的处罚。
但话又说回来,如果能既救了人又遵守了规则,岂不更好?
编辑: 田戈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