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法院办理家事案件主打“感情牌”
记者 梁晓晨 通讯员 徐永忠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7-12-05 08:40
“远亲不如近邻,你们这样的前后邻居应当互谅互让,哪能因为一点小事就打架呢?”11月2日,夏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李远超来到夏邑县某村,批评村民李某和李某敏。
2016年7月的一天,李某听到邻居李某敏在院子里“骂空”,本来两家因为宅基地就有些过节,李某以为她这是“指桑骂槐”,就过去质问,两家遂发生争吵,进而引起打架,李某敏被打伤住院,花去医药费3000余元。该案件经过法院判决,李某承担医药费等共计5000余元,但是李某拒绝履行,理由是自己也被打伤了,法院没有认定。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李远超多次往返李某和李某敏家,试图通过调解的方式让两家“心平气和”,村干部也从中做工作。今年10月19日,李某敏的婆婆突然得病,当时李某敏家没有其他人,李某听到喊叫声,急忙用电动三轮车将李某敏的婆婆送到村卫生所,输上液后才离开。李远超借助这件事,把双方召集到村委会,循循善诱,终于让李某和李某敏认识到了邻居和睦相处的重要性,两家握手言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