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住地参保 更方便就医与报销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7-11-29 09:22
民权县的郭先生11月28日求助称,“我和妻子都在永城市工作,并且参加了职工医保。孩子出生后,因病在商丘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孩子在户籍地民权参保,准备通过医保报销时,当地的工作人员说因孩子的父母没有在民权参保而不能办理”。
记者报告
家住民权县的郭先生向《晚报帮办》求助说,他和妻子都在永城市工作,并且参加了职工医保。孩子出生后,因病在商丘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孩子户籍地在民权县,所以就回到了民权县准备给孩子参保,准备通过医保报销时,当地的工作人员说因孩子的父母没有在民权参保而不能办理。
郭先生说,听说新生儿如果在出生时因病住院,要先办理入户口的手续,就为孩子办好了户口,但是在参保时却遇到了困难。
“说孩子的父母没有在民权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以新生儿也不能在民权县参保。”郭先生说,虽然自己和妻子都是在永城市工作,但是户籍却并不在永城市,所以对于孩子该去哪里参保不知道如何办理。
昨日上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商丘市医保中心主任徐敬。他表示,按照医保的相关政策要求,只要新生儿的父母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孩子出生后就能直接办理参保手续。而基本医疗保险,是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但是因为郭先生和妻子的工作地点和常住地都不是户籍所在地,所以应该持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前往常住地为孩子办理参保和报销手续,“在常住地参保,也方便以后的就医和报销”。
随后,记者将这些情况告诉了郭先生。他说虽然户籍在民权县,但工作地在永城市,但一家人却常住梁园区,“谢谢记者帮忙,我先去梁园区的医保中心办理一下!”
晚报首席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