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火负伤不要补偿 彰显人间大爱
路可玫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7-11-06 07:46
一个月前,家住河南商丘市工贸路市委家属院的王坤家中起火,65岁的邻居段绪锋发现后赶忙前去救援。不料,爆炸的玻璃碎片将段绪锋的左臂炸伤。事后,王坤夫妇心生愧疚,他们拿出一万元现金欲补偿段绪锋,被段绪锋家人拒绝。随后,他们偷偷为他垫付一万元医疗费。让王坤夫妇没有想到的是,段绪锋出院后,又将这一万元钱还给了二人。(11月4日的央视网)
对于救火负伤不要补偿,肯定有人会说他太傻。因为在他们看来,人家帮你救火负伤,你应该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甚至有人还会上升到法律角度说,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侵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其实,这是一种误读。受助人感谢救助人,是道德范畴,不是法律规定的,只宜提倡,不宜强求;否则,就会混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法将不法,德将不德,容易滋生不良导向。比如,民房失火了,有成年人就会赤手空拳闯进火海救人,被烧伤后,找房主赔偿。殊不知,连消防人员都不敢赤手空拳闯进火海救人,一般群众非要这么做,很不正常,如果支持这种不正常行为,多半是害人。难怪段绪锋实实在在地说,“更何况救火这事是我自愿的。”是啊,既然是自己自愿的,也不是房主求你去救火,怎么好找别人要补偿呢?当然,如果别人主动补偿,你可以收下。而今,段绪锋两次拒绝补偿,证明其心地善良,道德高尚,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展示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彰显了人间大爱,让人敬佩。毕竟,段绪锋说,“王坤家都被烧了,所有东西都需要重新买。相对我而言,他们更需要一万元钱。”
不可否认,在社会转型期的多元化时期,一些领域出现了严重的道德滑坡与失范。这说明在人际互助、互爱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需要用榜样的力量去唤醒。而今,段绪锋救火负伤不要补偿,是一种慈善爱心的表达,体现了不朽的时代精神,闪烁着人性的道德光辉,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值得我们感动与弘扬。
记得英国玄学派诗人约翰·多恩在诗歌《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中写道:“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在大海里独踞,每个人都像一块小小的泥土,连接成整个陆地。”其实,整体社会就像一个大家庭,只有你关心我,我帮助你,大家相互关心与帮助,那么这个社会才会“不差爱”,陌生人也会变成朋友和亲人,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如春。
由救火负伤不要补偿想到近日广东梅州一位年轻人主动出资3000元,为陌生老人赔偿撞车费,再想到“全城买鹅”“全城寻耳”“全城寻母”等,都让我们看到了人间真情、人间大爱。正因为有好心人用双手托起爱的天空,我们家园的善良与道德之树才会绿叶荫荫;正因为有美好社会“闪光的瞬间”,才会让有口皆碑的道德美谈成为永不磨灭的记忆,成为我们骄傲的荣耀。
编辑: 姬艳峰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