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被拘”涉嫌乱执法
杨玉龙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7-08-21 10:36
8月19日下午6时许,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广播电视台报道称,涉县一网民因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19日晚间,河北邯郸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邯郸公安网络发言人发布通报称,已责令涉县公安局进行重新审核。(8月20日《新京报》)
据悉,此次网民吐槽的是涉县新医院,涉事男子张某,6月初在医院就诊期间,因觉得饭菜一般,于是在网上发布帖子抱怨当地医院餐厅“质差、价贵、量少”,在百度涉县贴吧、搜狐网、微信群等网络平台传播。当地警方通过多方调查取证,查实张某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法处以其行政拘留处罚。
很显然,对医院的吐槽,会给医院的生意带来影响,尤其是网络时代,一条负面消息,就容易在瞬间成为“爆款”。但是,执法部门在执法时,也应依法执法,而不是凭感情用事或参照舆论办案,否则就难以服众。
在医院餐厅就餐,对饭餐质量“差评”或“好评”完全是消费者的自由。这样的吐槽或者差评,能够引起传播或众多人关注,或许就并非是“虚构事实”。作为一种市场消费行为,警方干预消费者的吐槽,显然是“长臂管辖”。
对医院餐厅吐槽这一个体行为,一则没有构成诽谤,二则也不是制造谣言,三则更并非会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抱怨饭菜质量差就被行政拘留,背离了执法、司法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
行政拘留并非是社会治安管理的“万能钥匙”。在吐槽医院的餐厅,还有网友反映原来住院一天七八块钱吃不了,现在20块钱吃不饱。难道,对做出这些“差评”者都“抓”起来?显然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更会让人质疑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遇到负面言论就动用行政拘留等手段,无异于堵塞人民群众的发声。
因此,邯郸市公安局法制部门责令涉县公安局对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重新审核,如果存在执法问题,必须立即予以纠正。这样的“补救”措施很有必要。当然,于涉事医院来说,也应该正视消费者的诉求,尤其是医院搬迁后,周围没有小吃摊点,吃饭只能去餐厅,这就意味着更应该在价格和质量上多下功夫,满足患者需求。
编辑: 田戈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