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蓼堤镇民政所:
情况属实就可享受低保户二次报销政策
晚报首席记者 鲁超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7-08-08 09:21
睢县的魏先生7月28日求助称,“我家住睢县蓼堤镇蓼南行政村蓼西村,是一名80多岁的低保户,一个月前在镇卫生院住院之后,前往民政所进行低保户的二次报销时,镇民政所的会计却说在镇医院住院不能报销,只有去县医院住院才能报销”。
记者报告
“我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患有脑梗和心梗。”魏先生说,因为疾病的原因,一个月前就在镇卫生院住院进行了治疗,并且花费了3000多元。出院之后,通过城乡居民医疗报销报销了部分费用。然后和以往一样,前往镇民政所申请进行低保户的二次报销,但却遇到了拒绝。“说去县医院住院治疗可以申请二次报销,乡镇卫生院则不行。我选择在家门口的卫生院治疗,不但就近方便,也符合基层医疗的要求,为何非要去离家远的县医院才能进行二次报销呢?”
8月3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睢县蓼堤镇民政所所长马守印。他表示,因为乡镇卫生机构不容易进行监管,而且部分还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所以一般都是要求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才能进行低保户的二次报销。“不过他这个抗美援朝老复员军人的情况我清楚,只要是本人进行的住院治疗,应该享受的相关补贴,都是可以的。”
马守印表示,只要不存在虚假住院或为他人代报销的情况,都是可以享受到低保户的二次报销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