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夺命”事件何时休
焦风光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7-07-28 16:12
6月28日至7月13日,河北省连发了四起幼儿园校车遗落幼儿致死事故。任香谕、郭子萱……这些只有二三岁天真无邪的孩子们,在校车中经历了难以想象的痛苦后,永远地离开了父母的怀抱。事后,河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强化民办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教育部门对幼儿园全面进行排查,并对重大问题隐患进行督办。(见7月24日《新京报》)
半月连发四起“校车夺命”事件,让人在扼腕叹息的同时,又发人深思,谁才是“校车夺命”的真正“杀手”?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也许会有诸多假想:如果教育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也许这些违规校车就无法上路行驶;如果园方加强管理,祖国的花朵也许不会枯萎;如果老师和司机多点责任意识,也许还能听到孩子们银铃般的笑声。不难想像,孩子身处灼热的车内,眼中充满了无助和绝望。懵懂的孩子也许在生命尽头都不明白,到底犯下了什么错,喊哑了嗓子也没有唤回自己的爸爸妈妈。当泪水被蒸干后,可怜的孩子还不知道,死神来到了!
“只要检查一下人数,怎么会落下孩子? ”看到这揪心的事件一再发生,每一位有正义和良知的人都拍案而起,要求严查“夺命校车”背后的真相,惩处相关责任人。让我们不愿看到的是,调查结果显示,四起事故中,除唐山的一家幼儿园,其他均属无证办园,校车也是违规上路。这样的结果让我们即使身处如火的季节里,内心仍像严冬般寒冷。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早在2012年,国务院就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其中明文规定随车照管人员“应当清点乘车学生人数,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可这些事关人命的规定居然被视为儿戏,当作一纸空文。痛定思痛之后,我们还心有余悸,如果不及时刹住违规办园之风,校车管理继续游离于监管之外,下一个无辜的生命仍会气若游丝,消失在校车内。
无一例外,每次“亡羊”事件过后,监管部门都要做些“补牢”的举措:调查事故原因,让责任人伏法;拿出整改措施,避免重蹈覆辙。窃以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发现事件的苗头或项风违纪现象,真枪实弹的抓几个典型要比下发几个文件,召开几次整改会议的效果好得多。孩子的死亡,板子不能打在校车身上,归根结底是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及园方的管理疏忽。防止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监管部门除加大督查力度,严查违规办学和“山寨校车”外,可以强制校车安装监控、“儿童传感器”“人员打卡器”等安全设备,一旦有孩子遗忘校车时可及时报警。只有扎实推行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才能撑起孩子安全的保护伞。
编辑: 田戈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