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历史告诉未来”?
宋立民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7-07-25 09:18
盐城阜宁“掐腰姐”焦爱芹7月14日手指客户、出言不逊,次日就丢了饭碗,处理可谓及时。
然而,舆情似乎并没有平息。
一是其所在单位解释的“个体事件”让舆论哗然。单位的本意是不能让老鼠坏了一锅汤,这样飞扬跋扈的“合同工”毕竟是极少数。然而“个体事件”的表述却是“正确而无用”,这种丢人现眼绝对成不了“群体事件”,这还用强调吗?正如说官员自杀“纯属个人行为”,连小明都笑了,因为组织上绝不可能安排某人自杀。
二是加塞的“政府车辆”究竟是谁坐的?这是焦点问题,从人民日报微评到盐城本地网友都在反复发问:享受“领导就有特权”的插队者是“何方神圣”?能不能出来亮个相。
窃以为处理此事需要冷静一些。看焦爱芹气势汹汹的做派和“就是没有警服”的答问,我们对她的道德品质与业务素养不能不产生怀疑,受教育十几年的老“合同工”,怎么会是这个样子?所以,“倚老卖老”的焦某为什么就不可能“假公济私”而让自己的熟人插队,然后顺手把屎盆子扣在“领导”头上呢?
“政府的车辆有特权,不用排号,排号就是针对老百姓的”,这话出自焦某之口,我们当然可以认为她是言为心声、“实话实说”。但是,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八项规定深入人心,我们也相信政府的车辆是会遵守起码的公德的,我们不信焦某的霸道话就是真理,难道不行吗?
所以,大有必要公布那辆加塞的车辆的车主,看看是不是领导。真是领导也不怕,咱及时道歉、检讨,求得合理处分与舆论的原谅,也没有什么大不了。
然而,整整十天过去,我们依旧不知道插队者是“何方神圣”,不知道“不用排号”的是不是领导。
这就有点吊诡了。至少让我们怀疑焦某说的有可能是实情:她的“错误”仅仅在于把“潜规则”端上了桌面而成为千夫所指的“明规则”。
早在2013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就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焦爱芹觉悟低,处理事情不计后果,莫非领导也真的在“行驶特权”?
而且,有监控录像在,有当事人在,有“微时代”加“大数据”在,“人焉廋哉”——这件事应该是不难调查清楚的,为什么至今毫无反馈呢?
至此,悲观一点想,还真的有可能让全社会就是不明白这加塞的是“何方神圣”。举一个例子,2004年中秋节前一天,南京师大音乐学院强迫女生停课给视察领导陪舞,对学生的“上课、休息及人格尊严”构成了侵犯而引发全国舆情汹涌,直到现在我们仍然不知道那些领导是“何方神圣”——该校音乐学院书记只是传达了一条内部规定:“日后凡是学校安排的类似接待作陪任务,学生有权拒绝,学院一律不再作强制要求。”
那么,究竟是不是领导呢?大概要等“历史告诉未来”了。